第231章 情敌出现了!(1 / 2)
何夕是一位数学系天才研究生,出生在一个单亲工人家庭。
他的母亲夏群芳是一位下岗工人,生活很朴素,平时买个菜能和人砍价砍半天,只为两毛钱。
但她一直以自己的孩子为荣,无条件地支持孩子的学业,关心着孩子的生活。
【每当夏群芳看到儿子聚精会神地沉浸在书中的时候她的心里就一种没来由的欣慰感。
这种感觉差不多在何夕刚小学的时候就成型了。她以前就从探究何夕读的是本什么书,更不用说现在何夕读的那些外文原著。
从小到大何夕在学业上的事情都是自己做主,甚至包括考大学填志愿选专业,以及当后来大学毕业时由于就业形势不好又转回去读硕士时等等都是如此。
想起儿子前年毕业时四处奔波求职时的情形,夏群芳就感到这个世界变化得实在太快,她从没有想到过大学生也有难找工作的一天,在夏群芳的心里这简直无异于天方夜谭……】
看到这里,王境泽会心一笑。
哪怕不是科幻,就是现实主义,安之写得也算不错。
今年龙国大学毕业生1000万,就业困难,985、211双一流的毕业生,都去打螺丝送外卖了。
安之时刻在关照现实啊!
【夏群芳从凳子上站起来,由于动作太急凳子被碰翻在地。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虽然是责备的意思但是她的语气却只有欣喜了,"饿了吧,我给你盛饭。"
何夕摆摆手:"我在街上吃过了,有同学请。"
夏群芳不高兴了
,"叫你少在街上乱吃东西的,现在流行病很多,还是学校里的干净。你看对门家的老二就是在外不注意染上肝炎的……"夏群芳自顾自地念叨着,她没有注意到何夕有些心不在焉。
"我知道啦。"何夕打断她的话,"我回来拿衣服,还要回学校去。"
夏群芳这才注意到何夕的脸有些发红,像是喝了点酒,她有些不放心地问:"今天就不回学校了吧?都八点钟了。"
何夕环视着这套陈设简陋的两居室,有好一会儿都没有出声。"晚上刘教授找我有事。"他低声说,你帮我拿衣服吧。"
夏群芳不再有话,她转身进了里屋,过了几分钟拿着一个撑得鼓鼓的尼龙包出来。
何夕检视了一下,朝外拎出几件厚毛衣:"都什么时候了还穿得住这些。"
夏群芳大急,又一件件朝口袋里塞:"带上带上,怕有倒春寒呢。"
何夕不依地又朝外拎,他有些不耐烦:"带多了我没地方放。"
夏群芳万分紧张地看着何夕把毛衣统统扔了出来,她拿起其中一件最厚的说:"带一件吧,就带一件。"
何夕无奈地放开口袋,夏群芳立刻手脚麻利地朝里面塞进那件毛衣,同时还做贼般地往里面多加了一件稍薄的……】
这些文字朴实自然,没有丝毫华丽之感,就是安之以往的风格,描写的也是很日常的场景。
王境泽感觉似曾相似,因为老妈虽然性格苛刻点,不像小说里的妈妈那样以自己孩子为荣,但在关心生活上,却和小说里
的妈妈一模一样。
因此,读起来有着打动人心的力量,代入感很强。
【何夕抬起头来,向着我站的方向看过来。我愣了一下,立刻醒悔到他是在看夏群芳的背影……】
王境泽愣了下。
尼x!
“我”也就是叙述者,感觉上帝之眼一样,全知全能。
有点科幻味了!
何夕有一个女朋友,叫江雪,很美,出身也好,家学渊源,是一位计算机教授的女儿。
江雪很爱何夕,也不嫌弃他是迂腐的书呆子,被他的才华和气质深深吸引,顶着流言蜚语和何夕在一起。
哪怕父亲反对,江雪还是坚持和何夕在一起。
但是原本二人很美好生活中,出现了个人,老麦。
老麦是何夕曾经的情敌,但现在已经放弃了江雪,成了俩人的好朋友,他经常带俩人出去玩。
虽然江雪不介意,告诉何夕,她喜欢的是何夕,但是何夕还是自卑和敏感。
【"四点半不到,时间还早呢。"江雪看表,"要不我们到‘金道‘保龄球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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