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感谢单章(2 / 2)
这本书大家能看的下去的就消磨一下时间,这已经是对我最大的支持了,大家看着乐呵一下,YY一下就行!
能让大家YY一下,消磨一下时间,对此我已经满意至极。
因为单章需要满千字才能发,所以以下内容各位看官可略过………
主要给大家看看劳动者维权!!!
劳动维权说简单简单,说难也难,简单在于维权流程便捷,举证责任相对来说较轻;难点在于劳动者对维权途径、证据、权利方面一窍不通。对许多劳动者而言无奈只能求助于律师,对于低收入者而言,不仅要浪费许多精力和时间还可能支付一笔不菲的律师费。
一:社保维权
维权途径:未缴纳社保应找劳动必须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让单位补交,因为社会保险不是仲裁委受理的范围。劳动监察热线:12333
劳动者也可向负责社会保险征收的部门投诉。
劳动者权利:《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拖欠工资维权
员工可以先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员工工资。投诉后未解决的,员工可找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经仲裁未解决的,建议在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去法院起诉。
三: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被辞退或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的维权
不签劳动合同又被辞退的,劳动者可依法要求双倍工资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依法要求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向劳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并附相关证据。关键一点在证据,需要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期限,月工资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常见误区:许多朋友认为劳动纠纷可直接向法院起诉,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以劳动仲裁为前置程序。即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
以上内容摘自法小眼,大家有兴趣的可以多看看相关的知识,万一有用到的一天。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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