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黑丝的迷人之处(1 / 2)
“谢谢你送倩倩回来。”
马倩倩的家人很好客,见林星河护送马倩倩回来,便请他留在家里吃一顿饭后再走。
林星河也顺势打听到了能见到所有九族人的地方。
那就是九龙山大集市。
不过现在时间已晚,集市也差不多没人了。
这天晚上,林星河在河边打发时间,也不怕蚊虫,因为蚊虫接触到他,还来不及吸血,就会被他的饕餮盛宴吸干精气。
几个时辰后,天色微亮。
并非太阳从东边升起,而是整个天空都亮了起来,先红到黄,再到黄中泛白,如果是黄昏时分,则顺序颠倒。
林星河默算一番,暗道:“这秘境里的昼夜变化时间与外界一样,不过这地方会有四季变化吗?”
如果没有四季变化,又是怎么算出一年的呢?
林星河怀着疑惑,朝大集市走去。
过了十里地,便到了大集市,形形色色的身影映入眼帘。
高大威猛的纹族人,消瘦鹰钩鼻的爪族人,下身为蛇尾的盘族人……
身形高挑的角族人,体型壮硕的耳族人,行动矫健的尾族人……
与常人无异的眼族人,蹲守在水里的鳍族人,以及白白胖胖的甲族人。
林星河特地朝那些甲族人瞅了一眼,身材比例与常人无异,可无论男女老少,身高都在一米之下,看背影就如同一群小孩子。
“难怪眼族人和甲族人不会混淆。”
集市终究是集市,习惯了那些与众不同的外表,便也不觉得有什么特别的了,林星河的注意力转向他们的内在。
观测!
霎时间,一道道荧光浮现在眼前。
那是真气的光芒,这里所有人都身具真气,强度从一到十都有。
林星河一边观测来往行人的真气强度,一边暗叹道:“外面那些名门大派里的弟子也不过如此吧。”
甚至可能比不上九龙山九族。
毕竟来集市的并非九族所有人,多数人仍然待在族地里。
就在这时,三个青年走了过来,一个红眼睛,一个金眼睛,一个棕色眼睛,体内真气强度皆在六左右,与快意帮的庞狮虎差不多。
那红眼青年笑盈盈地问道:“小兄弟,做什么生意的?兄弟几个可以帮你撑撑场子。”
林星河道:“我不做生意。”
金眼青年指着林星河背上的机关剑匣,问道:“不做生意?那你背着这个沉甸甸的箱子来集市干什么?”
林星河反问:“这和你有没关系吗?”
红眼、金眼闻言,脸色一沉。
棕眼青年摆手劝道:“别生气别生气,大家都是同族,不至于为这种小事生气,你开开箱子给他们看看,这事儿就过去了。”
说话间,已经把手搭在机关剑匣上。
“别跟我套近乎。”林星河拍开棕眼青年的手臂,绕开三人。
见此情形,那棕眼青年神情里有些尴尬,而原本沉着脸的红眼、金眼两人,脸色却反而恢复了平静。
三人对视一眼,寻了个角落。
红眼青年低声道:“有没有可能?”
金眼青年看向棕眼青年。
棕眼青年沉吟片刻,答道:“很有可能!否则他一个眼族人,背着那么大那么沉的一个箱子干什么?”
红眼青年点头道:“那我们一定要把箱子抢过来!”
其余两人也点了点头。
……
另一边,林星河走到一处河边的布摊前,摊上的布料看着像纱绢,极为轻薄,红的蓝的白的五颜六色。
而摊主是个鳍族的美人鱼,模样谈不上美艳,但也算秀丽。
摊主见林星河驻足于此,问道:“小兄弟,想要买些龙纱吗?”
龙纱?
林星河起了点兴趣,问道:“我能先摸摸吗?”
摊主微笑道:“请。”
林星河蹲下,伸手抓住一片龙纱,轻薄自然不必多说,关键是他感觉到了光滑与弹性,心中暗喜,这东西是个做丝袜的好材料。
“有没有黑色的?”
虽然别的颜色各有好处,但还是黑色更加迷人。
毕竟黑色本就带有神秘感,而且能与白皙的皮肤形成最大的反差,这种反差又能营造出一股强大的吸引力。
摊主略感诧异,因为寻常人买龙纱都是买色彩明亮的。
不过惊讶归惊讶,生意不能忘,道:“小兄弟,我们这龙纱一旦完成,就永不褪色,黑色龙纱很少有人买,产量也是极少。”
林星河看出她这是要加钱的节奏。
原本也算是情理之中,可问题是林星河身上没带钱。
他没想到进入秘境后居然会有用到钱的情况,因此全部银钱都放在燕飞雪那儿,身上是一文钱都没有。
而且就算带了银子也没用,因为这里的货币是金子铸造成的刀币。
林星河问:“多少钱?”
摊主道:“一匹五十刀。”
这秘境里五十个金子做成的刀币,换算成大玥的银钱,大约是五两银子。
“……我考虑考虑。”
林星河站起身来,虽然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却是万万不能的,他得想办法去弄点钱来。
摊主急忙道:“别走啊,小兄弟,我可以打八折,小兄弟……”
林星河假装没听到,毕竟这不是打不打折的问题,就算打一折他也给不出钱。
运起观测视角,朝地面看去,想找找被人遗落于此,又被尘土掩埋的钱。
结果很遗憾,并没有。
看了看周围,虽然看见了卖柴的,但是想靠卖柴累计五十刀,恐怕得一两个月。
果然是打猎呢?
在这个不到六岁的小孩就能设陷阱抓野猪的地方,打猎的难度不高,连带着打猎的收益似乎也降低了。
“低归低,起码能给我一点原始积累。”
林星河想着,朝山那边走去。
红眼、金眼、棕眼三个青年一直悄悄注视着林星河,此刻见他离开集市朝山里走路,三人当即对视一眼。
“追。”红眼青年道。
金眼青年摆手道:“等等。”
棕眼青年问:“还等什么?”
金眼青年道:“他能背着那个箱子,仍旧行动如常,看来是有些本事,为防有所察觉提前逃跑,就等他走出三十丈之后再跟。”
原来眼族人的眼睛各有所长,其中的金眼能在三十丈外看清一个人脸上的汗水。
红眼虽然看不远,但能快速捕捉视野范围内的细节。
棕眼虽然也看不远,但可以夜视。
红眼、棕眼青年对视一眼,心想:“那人是个棕眼,相隔三十丈远,只要不发出大动静,就绝不会被发现,等到了无人之境,就能围攻他。”
于是三人就等林星河走出三十丈之后,再由金眼青年带路跟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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