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好!安稳的生活不见辽,真是太棒了(咬牙切齿)(1 / 2)
利姆露活动了一下自己的手臂,随后给在场的各位半精灵们表演了一波什么叫做物理魔法时间。
在见到利姆露提着法杖上去敲人的时候,奥雷利亚诺张大嘴巴,瞪大眼睛愣在原地,完全不知道自己要说些什么才好,并且心里没来由的生出来一种奇怪的想法,“怎么利姆露一战斗起来,好像就有点不正常的样子啊....”
“好了,全都清理干净了!”就在奥雷利亚诺胡思乱想的时候,利姆露已经提着生命法杖把除了奥雷利亚诺以外的所有半精灵,全都使用物理魔法给打晕了,而且法杖也被她给收了起来,拍了拍手,像是在弄掉手上的灰尘一样。
利姆露说罢,转头看了愣在原地的奥雷利亚诺一眼,但也就只是看了一眼,把奥雷利亚诺给弄的百思不得其解,干嘛啊?怎么突然看我?是想要什么东西吗?
想要开口问问的时候,就看到利姆露从空间匣当中拿出了一大捆绳子,奥雷利亚诺恍然大悟,哦!原来是要找绳子啊!可惜我从来都不随身携带那东西。
利姆露也是猜到了, 他的身上肯定没有绳子,所以才只看了一眼,便蹲下身体自顾自的把所有的暗半精灵都给绑了起来,
利姆露可没有那个闲工夫去给挨个暗半精灵绑起来,索性直接给扔到一堆给一起捆起来,但是全都捆在一起,好像有点不太好提起来,非常慎重的思考了一秒钟之后,果断使用风魔法,把这群家伙全都给吹起来,飘在半空。
并且因为利姆露的手里还拿着绳子的一端,导致这一幕看起来十分的像是利姆露在放人体气球一样,啊不对,应该是暗半精灵气球。
奥雷利亚诺都傻眼了,看着半空中漂浮着的那个暗半精灵气球,咽了一口口水,果然利姆露是有点不正常在身上的吧,正常人谁会这么干啊!!!
两人加快速度回到了村子里面,毕竟暂时还不确定村庄那边还有没有其他的暗半精灵,虽然利姆露说有布置法阵,但是对方数量多的话,法阵也是撑不了太久的。
等回到村庄了之后,发现这边好像并没有受到什么骚扰的样子,奥雷利亚诺这才长出了一口气,看来对方就只有这一个小队,估计是想要去村庄,但是没想到先遇到了他们两个,刚好被利姆露全都给敲晕了。
“奥雷利亚诺,这些家伙怎么办?”利姆露突然出声,打断了奥雷利亚诺的思考。奥雷利亚诺有点不太想要面对那些飘在半空的暗半精灵气球,“带回我家里去吧,暂时也没有其他地方可以放,而且放在其他地方的话,我也不太放心。”
利姆露点了点头,拉着“气球”朝着奥雷利亚诺的家里走去。而奥雷利亚诺则是去找那些前段时间来村子里面的森林半精灵,去问问有没有知道怎么去森林精灵国都的。
奥雷利亚诺虽然也是半精灵,但也不是所有的半精灵全都去过国都的,他只希望那些半精灵当中是有从精灵国都来的,或者说知道怎么去往国都的,不然的话,感觉会很麻烦。
“那我就先带着这群家伙回去了,但是总感觉你家好像放不下这么多。”利姆露对着奥雷利亚诺打了个招呼,然后一边碎碎念一边朝着他家的方向走去。
奥雷利亚诺也没想那么多,直接去找村子里面的那几个半精灵,询问自己想知道的事情。但事情并没有他想的那么简单,村里的那些半精灵,没有一个去过森林精灵国都,而且也没有一个知道去那边的路。
其中一个半精灵还有点好奇的问奥雷利亚诺,为什么突然对森林精灵国都感兴趣了,奥雷利亚诺自然不会把实话说出来,眼前这几个半精灵都是因为躲避暗精灵才狼狈成那样的,随便找了个借口就搪塞了过去。
几个半精灵也都没有多想,毕竟精灵是不会骗人的。
而得到了答案的奥雷利亚诺整个人都有点不好了,只能先回家,和利姆露商量一下,用最快的速度得出结论,不然的话,得到了消息的黑暗精灵可不是吃素的。
“别吵别吵,都闭嘴,不然我就用物理魔法了!”奥雷利亚诺才刚走到自己家门口,就听到自己家里传来利姆露的话语声。
听到这个物理魔法,奥雷利亚诺头都大了,现在已经有点怀疑,利姆露到底是不是隐士了,因为隐士大多数都是以沉稳出名,这么跳脱的隐士,还真的是很少见,而且她看起来的年龄也不大。
倒也不是没有那种看起来年龄就不大的隐士,可压根就没有哪个隐士的行为会如此跳脱啊。做好了心理准备之后,走到自己家门口去把门打开,然后就看到了那群半暗精灵被利姆露整整齐齐的摆了一地。
娜珂希斯则是蹲在地上,一只手抱着一堆果子,另只手则是在拿着果子往那群半暗精灵的嘴里塞,让她们闭嘴。
而利姆露则是又拿出了之前那根生命法杖站在原地,明明利姆露在不说话的时候,给人一种十分圣洁的感觉,可为什么一开口就是这种样子啊!!
饶是奥雷利亚诺做足了心理准备,也还是完全没料到竟然是这样的场景,看到了之后,差点没一口老血吐出来。
“你回来了啊,问到想问的东西了吗?”利姆露听到开门声转过头去,是奥雷利亚诺回来了,当即开口问着。
“没,没有,他们并不清楚,而且也没人知道路。”奥雷利亚诺暂且无视眼前这让人窒息的一幕,回答着利姆露的问题。
“这样啊...感觉这个时候走,已经晚了,那就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吧。”利姆露随手把手里的神器生命之杖往一旁的桌子上一放,坐在椅子上,同时还吃着果子,一脸惬意的表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