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章 回校(1 / 2)
当方舟坐上回家的高铁时,才对昨晚柳下惠的行为有那么些许的悔恨。
早上,方舟从睡梦中醒来,起身穿好衣服后,先是在高阁的门前敲了两声,得到应许后,才慢慢走了进去。
本以为会有更加狗血的剧情,没想到入眼是高阁帮方舟整理此次携带的行李箱。
所有的衣服、裤子和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都整整齐齐、四平八稳的摆放在行李箱里,只等着方舟将其带走。
眼下,高阁正在床边帮方舟曡最后的几条四角内裤。
方舟老脸一红,赶忙上前夺了过来,将其压到了箱子的角落,尴尬的说道:“你帮我做的已经够多的了,真不用这样。”
“东西已经收拾好了,一起去吃早饭吧。”高阁看着满脸不好意思的方舟,偷笑了两声说道。
上午方舟将行李箱寄存在酒店,高阁陪着方舟去往帝都的大小角落,采购了一大推回校的纪念品。
包括但不限于明信片、邮票、冰箱贴、鸟巢模型、真空包装的烤鸭...多到方舟都有些发愁不知道怎么将其带回去。
于是来到车站旁边的快递点,直接将其打包全部邮寄了回去。
经过五个小时的车程,方舟终于重新站到了这片满是汉中口音的土地之上。
打车回到学校,将行李箱放到了校外的工作室内,便回了宿舍。
发现包括439宿舍在内,全班的男生宿舍里面都空无一人。
打电话问候了一声才知道,今天下午班长组织了全班到操场进行体测。
对于体测,所有的大学生都不会陌生,这一项成绩和整个学年的评优评奖挂钩。
一旦挂科,则一整年不能参与任何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选。
一旦四年的平均分不及格,还会影响到最终的毕业。
得知方舟回来之后,王泽华亲自打电话过来,询问方舟是否要和班级一起参加下午的体测,如果需要休息的话,便帮其申请缓测。
方舟想了想,不太想搞的太特殊化,便同意加入了下午的体测。
换上一身宽松的运动服来到操场之后,找到自己的班级,方舟成功混入其中。
体测首先测的便是身高体重,这一项为必测项目,约占总成绩的百分之二十,用体重指数来衡量(bI)。
bI=体重(千克)\/身高的平方。
看到班上的学生基本都是正常范围里,方舟并没有过多的在意。
直到方舟脱鞋走上了身高体重秤。
负责记录的体院老师报出了方舟测量结果,体重八十八千克,身高一米七七,bI为28.08,身高体重项目成绩60分。
初看到这一成绩,负责记录的老师并没有过多的在意,直到看到后面那个鲜艳的60分,在一众100分正常和80分偏胖中间显得格外鲜艳。
要知道这个成绩代表的可是肥胖,一般属于那些极度缺乏锻炼的大胖子学生。
但看方舟的身材怎么看怎么也不像是宰相肚里能撑船的人,记录的老师对着方舟说道:“同学,你身上是不是有什么重物,比如沙袋什么的,把东西拿了再测一次吧。”
“没有啊。”方舟疑惑的向老师展示了自己的手腕和脚腕,浑身抖落了下衣服,并没有任何能藏东西的地方。
当方舟再次站上身高体重秤时,上面的数字和前一次如出一辙。
不光记录的老师看呆了,身后的几位舍友也看傻了。
张江上前捏了捏方舟的胳膊,确实要比他这样的宅男粗大紧实一些,但也不可能达到与八十多斤体重相适应的体型。
体院老师还是头一次见到如此神奇的身体体重,像这样的数据,不去参加个体育赛事真的有些暴遣天赋。
在赛场上,别人一看到这样的体型,一下子低估了方舟的身体力量,在发生碰撞时很容易打对方一个出其不意。
又测试了几个人,他们的身高体重数据都没有什么异常,体院老师难为情的说道:“第一次在大学生体测里面见到这么离谱的身体肌肉密度,但这标准也是学校制定的,我们也修改不了,只能如实记录,方同学请见谅。”
任谁体测第一项就凭空少了八分,都不会高兴。
但方舟也理解对方的工作,并没有为难老师,只是想办法在接下来的项目中多加回来一些分数。
接下来的室内项目,肺活量方舟轻松吹到了六千,远高于满分要求的5040标准,这已经成功迈入了运动员的身体序列。
负责记录的男老师两眼放光的看着方舟的身体,方舟连忙躲闪。
坐位体前屈项目,方舟有些用力的将眼前的推杆推到了25.1的位置,刚刚好比满分要求的25.0多了0.1厘米。
立定跳远是方舟的弱项,去年的方舟只跳到了两米的位置,将将拿到了50分,但凭借此刻的身体,方舟想跳出来一个满分。
于是在跳远之前,方舟在脑海中将关于跳远的知识全部回忆了一番,在脑海中建立人体立定跳远的肌肉模型,分析全身肌肉组织和骨骼作用下的力学效应。
正式的一跳,轻挥双手,向下深蹲之后,便如弹弓一般向前上方跃起,做充分展体,随后双腿用力向上收腹举腿,将小腿向前探,屈膝落地缓冲,利用身体惯性保持平衡。
2.94米,全班最高成绩,或许因为体重的原因没有破3,但这个成绩已经足以傲视全班所有男生。
给站在身后和两侧的男同学带来了极大的视觉震撼,导致后一位同学并没有发挥好,只跳出了两米出头的成绩。
引体向上为体测加分项目,比例也为10%,最高可为整体分数加10分,因为往年学校的男生普遍放弃了这个项目,所以标准略微降低了一些,五个起开始算分,多做一次可加一分,做够15个即可获得满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