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章 梦寐以求(1 / 2)
可不知道为啥,就是感觉它和庆祝两个字永远搭不上边儿。
想起绿莹莹的韭菜,黄泱泱的煎蛋,再撒上一把鲜鲜的小虾米,滋拉拉的一煎……
周乔当场拍板,“中,揍吃它咧。”
晚饭过后,两人又一起坐在小板凳上泡脚。
周乔一边拍着撑到滚圆的肚皮,一边仔细翻看离婚判决书上的内容。
她注意到,法院判处王建斌对两个孩子的年抚养费一共是180元,直至抚养到她们十八岁成人,同时还判处王建斌要一次性支付200元给梦萍,作为补偿。
“据我所知,抚养费一般是按照男方收入的20-30进行支付,如果抚养两个孩子的话,比例还可以适当再调高。
最多不超过50。按判决来算,一个孩子一个月的抚养费才七块五,这是不是也太少了些?”
看着妹妹眉头紧蹙,梦萍一边给她盆里添热水,一边跟她解释。
“下午在法院的时候,我也像你这么想的,我甚至都想问问法官,哪个孩子是用七块五毛钱就能养大的!”
“可是后来冷静下来我也看了,法律确实就像你说的那样,要怪就只能怪王建斌的收入太少,一年到头就种那点地。
就算碰上好年头也从来没超过八百块钱。这么一算,七块五就不少了,要是按20判的话,不也得受着!”
要不听她亲口这么说,周乔真的很难相信,那么一大家子人一年就只靠那六七百块钱生活,这其中还包括王建斌抽烟、酗酒、赌钱、养寡妇的开销。
难怪来这的第一天,王丽芳会因为一盆白面条,就把周乔定义成一个有钱人。
这正是应了那句话,你所不在乎的,也许正是别人梦寐以求的。
想到这,周乔将判决书放到了一边。
“你这么想也对,哪怕就是一分钱都不判,你身为母亲,抚养两个女儿也是不可推卸的责任。何况这个判决书更重要的意义是离婚,比起拥有一个自由的人生,这点子钱又算得了什么。”
两人同时起身出去倒水,回来后就还像小时候似的,盖着一床被子,靠在一起继续说话。
“我打算明天最后回一趟瓦房沟。”
“婚都离了还回去,有这个必要么?”
“周乔,你忘了,我当时是带着孩子偷跑出来的,妈当年给我的银镯子还在王家,我必须回去拿,毕竟这是她留下的唯一念想,我要好好保存,不能丢。”
周乔对此无感,因为她并没有见过所谓的母亲,就连原主记忆中对这个人的印象也早已模糊不清。
“人家抛夫弃子,只有你还在这念念不忘,要我说大可不必,反正银的也不值什么钱。”
梦萍顿感不可思议,“周乔,你今天是咋了?以前你对咱妈可不是这种态度。”
周乔不想讨论这个陌生人,很生硬地转折了话题。
“你继续说,除了这个,还有什么非要回去的理由?”
“我要去告诉王建斌那个大无赖,从今往后他必须按时把孩子的抚养费给我。”
周乔哭笑不得,“法院有一种方法叫做强制执行,只要他有资产,想赖也不好使。这回放心了吧,可以不去了吗?”
可梦萍还是摇了摇头,“那户口薄呢,没有王家的户口簿原件,我咋迁户口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