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1章 燕都中院:赔偿692以,禁售iPhoneX!(2 / 2)
双方开始做出解释!
辩方律师,金毅艰难做促应对、反驳和解释:“第745号专利,是在已经国企的专利上做出改进,该专利描述并不清晰、我方也并为侵犯该专利……”
君南星教授则是说道:“第745号专利和你之前说对992号专利我们不去多争辩!””
“尊敬的法官,我们提交的资料证据中,被告侵犯我方第997、1022、1032、1033、1123等24项目专利……证据十分明显、清晰!”
“被告方侵犯我方多项专利,造成巨大损失!”
“目前,被告侵犯我方专利的产品,依旧在销售!”
“从我方大米公司、有为公司旗下手机产品:Note3、ix、t10系列的手机售价……我方要求被告方赔偿692亿!并禁止被告方产品在夏销售,避免对我方产品造成更大损失!”
原本起诉中,要求苹果公司赔偿总计576亿!
但是过去这么久,苹果公司的iphone x在夏国市场反应十分不错,销量还算可以。
更何况海外市场销售非常不错!
整个赔偿金额从576亿,提升到了692亿!
这个赔偿金额,也不是随便张口就来,肯定是经过严格计算的。
从大米公司Note3、ix系列的手机,有为公司t10系列手机的销售情况、售价……以及苹果公司的产品销售情况,计算出的赔偿金额!
当然,这是君南星这边主张的一个赔偿金额!
辩方肯定会觉得不合理,会做出反驳。
具体赔偿多少?还是要看法院的判决!
无论是576亿,还是692亿,其实都算不上非常夸张!
也就是80多亿美刀-100多亿美刀而已。
虽然也算是太天价!
可米帝这些科技公司,因为垄断和各种原因,被海外其他国家罚款,那也是几十亿美刀、甚至百亿美刀的罚款。
这次是侵犯多项专利,造成巨大损失,这是肯定的。
毕竟大米公司Note3、ix系列的手机,有为公司t10系列手机,销量都很好。
那都是千亿级别到营收!
因为苹果公司侵犯专利,销售侵犯专利的产品,造成原本大米公司、有为公司的产品销量下降……造成的损失可不小!
“全体起立!”
“现在宣判,依照《夏国专利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五条、第七十五条……被告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销售专利产品的零部件、专门用于实施专利产品的模具或者用于实施专利方法的机械设备……”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判处被告赔偿星海科技、大米公司、有为公司692亿、并承担此次诉讼全部费用!”
“即日起,全大夏国地区,禁止销售侵犯专利的全系iphonex产品!”
“本判决为口头宣判,判决书五日内向你们送达!”
“如不服从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法院或直接向燕都高院提起上诉……”
砰!
审判长敲下法槌,证明这场涉及到星海科技、大米公司、有为公司、苹果公司,四家可以说全球顶尖科技公司的专利诉讼……就这样快速的做出判决!!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