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九十六章 北方原始森林(1 / 2)
云昌市张家。
沈枫和冷菲回国后,先送冷菲回海宁,随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来到了张家,因为最后的一味药已经有了眉目。
同时赶往张家的还有夏凯和刘香二人,他们对这件事也非常着急,二人也算是暗影的代表。
解药的事情拖得越久,暗影的内部就越容易闹出矛盾,其他人会怀疑龙组不给他们解药而产生暴动心理。
虽然现在暗影的威胁对整体不大,但这些人一旦闹起事端来,后果也是严重的。
张家大厅,沈枫、张永、刘香、夏凯四人正在一起商量,现在任道远已经死了,也就不用像之前一样偷偷地藏着掖着了。
“怎么样?这秋霜参王在哪能找到?”沈枫对张永问道。
“东北原始森林!”张永答道,“而且这秋霜参王只有在这个季节才会出现,此时东北原始森林已经快进入了深秋时节,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找到它。”
“那还等什么?赶紧去找啊。”沈枫有些着急了。
找到这最后的一味药之后,就可以炼制解药,暗影的事情也就完全落下了帷幕,对他来说也少了一个心结。
“先别急,这秋霜参王非同一般的药材,它是可以移动的植物。”张永解释道,“想要抓住它,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可以移动?”沈枫皱了皱眉头,对于可以移动的植物他也见过,前几天在切尔诺城被击杀的植物就是如此。
不过那是被核辐射污染过的,这个秋霜参王想必也有它的诡秘之处。
“嗯,我也听说过,在华夏的北方有一种人参,吸收山间灵气,的确可以做到神出鬼没。”夏凯也沉声说道。
“那怎么办?它会跑,我们找它岂不是更难了?”刘香黛眉紧皱道。
“那倒不是,万物皆有自己的习性,植物更合如此,所以这次我也会跟你们一起去,遇到了秋霜参王,也好有应对之策。”张永笑了笑道。
“好。”几人点了点头,然后约定好了一起前往东北原始森林……
由于地理位置的差异,华夏北方的原始森林已经快要进入了深秋时节,这里是华夏最北的地区,树叶都已经泛黄并且飘落了满地。
“吱嘎。”一辆福特猛禽,停在了通过网原始森林公路的尽头。
“呼,这儿的天还真凉。”刘香下车之后,裹了裹身上的大衣,呼出了一口白气。
远处高高低低的山峦起伏,一望无际的大森林,这里与十万大山的区别就是,这里的山峦地势平缓,根本没有陡峭的山壁。
空气清新,也没有毒瘴和毒虫出没。
现在正是早上将近七点钟,可在这里,太阳刚升起不久,周围的一些花草之上沾染着一层厚厚的露水,如果天气再稍微寒冷一些,这些露水就会变成寒霜。
正是这个时节,才是秋霜参王出没的时段。
“还行吧,若是再冷一些就更好了。”张永也从车上走了下来,摸了摸旁白草尖上的露水继续道:“我看了天气预报,这几天有明显的降温,正是捕获参王的大好时机。”
“太好了,这样一来我们就不至于空手而归了。”夏凯走下车,打开了猛禽的后备箱,开始陆续往外拿东西。
参王很大概率会在原始森林的深处出现,他们现在只是在原始森林的边缘,森林内部是不通公路,所以只能步行过去。
这一走,几乎就要数天的路程,所以要配备许多必备的物品。
“拿上东西,出发!”沈枫也装好了自己的东西,浩浩荡荡地朝着这片一望无际的绿海之中进发而去。
原始森林生机勃勃,除了一些本地的猎人会在这里进行小范围的捕猎以外,这里是人迹罕至的地方,除了一些小型动物以外,还有大型哺乳动物老虎、黑熊。
“这里空气真好,凯哥,要不然我们以后就来这里吧。”刘香深深地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有些陶醉地道。
“好啊。”夏凯微微一笑,看着她的眼神之中满是宠溺之色。
他们两个从小被任道远收养,虽然夏凯的年纪大一些,但也算是青梅竹马。
现在任道远死了,两人也正式确定了关系,只要解药到手,两人就会远走高飞。
“喂,一大清早的就在这里撒狗粮不太好吧。”走在最前面的张永头也不回地笑道。
夏凯和刘香相视一笑,谁都没有多说什么,他们经历了这么多,眼中只有彼此就够了。
几人的内气修为最弱的就是张永,但他也突破了先天大成境界,尽管背负着不少的用品在原始森林里行走,速度也丝毫不慢。
不过原始森林里根本没有路,厚厚的落叶已经积攒了不知道多少年,踩上一脚还软软的,时刻要提防
几人轮流开路,两三个小时左右,几人行走了将近十五公里的距离。
“歇一会儿吧。”领头的张永喘了几口气,这么赶路也是极其耗费体力的,即便是先天大成修为都有些扛不住了。
“好。”沈枫几人点了点头,找了几个光滑的石头坐下,喝着带来的矿泉水。
“我们要走多久?”沈枫对张永问道。
“我看看。”夏凯拿出了地图,看了看周围,指着地图道:“我们现在在这个位置,距离内部还有一百五十公里左右,按照这个速度差不多要走一天半左右。
沈枫知道他说的保守,一路上不可能光闷头赶路。
说话之间,“吼!吼!”两声野兽的低吼从耳边传来。
“是熊!”沈枫第一个警觉了起来,然后看向了声音传来的方向。
几人有些好奇,慢慢摸索过去,发现两头公黑熊正在打架,浑身撕咬得鲜血淋漓,旁边还有一头野鹿的尸体。
这里的气候已经深秋了,熊这种动物已经开始准备囤积脂肪进行冬眠。
囤积脂肪就需要大量的进食,大量地吃东西,这两个熊就是为了一头野鹿大打出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