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250章 社会我三哥,人狠话不多(2 / 2)

加入书签

“我们国家消费法有明确规定:商家有责任和义务保障顾客的财产安全。”

“从这点来看,手机的保管权已经从我这里,移交到理发店了。”

“毕竟,我是理发店的消费者,他们有责任为我遗落的财物负责。”

“不知道我这样说,警察同志你可以理解吗?”

老警员深以为然的点点头,表示自己可以理解。

身旁的另一位警员也是奋笔疾书,力争不把林河所说的每一个字落下。

这踏马的,都是指控对方的证据啊。

到了警局中,都要记录在案的。

林河接着道:“而这位女士,从理发店将手机拿走。”

“表面上看,他是拿了我的手机,而实际上,他是在盗取理发店的财物!”

“毕竟,这时候手机的保管权在理发店。”

“她未经任何人的允许,将手机从理发店带走,这就是盗窃。”

“根据刑法规定:盗窃价值在一千元以上,可成立盗窃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我的手机价值4999元,从这一点上来说,法院已经可以对她量刑了。”

吃瓜群众听到这里,也是纷纷为林河点赞。

什么才叫专业,这才叫专业。

什么踏马的叫专业,这踏马的才叫专业。

要问怎么判刑,怎么给人送进去,这还得是三哥啊!

社会我三哥,人狠话不多!

你看,这不随便几句话,妇女就喜提三年刑期了。

跟吃瓜群众看热闹的心情不同,马秀芝这会已经快要吓尿了。

这位小兄弟,别吓大姐好不好。

大姐已经知道错了。

马秀芝一脸惊恐的说道:“兄弟……刚才都是大姐我鬼迷心窍,不该偷……拿你手机的。”

“我这就把手机还给你,你看行不行?”

看她这般模样,哪里还有半点刚才的目中无人,不屑一顾。

林河见状,微微一笑。

这就慌了,别急,我还没说完呢。

他冲一旁的张炫迈道:“炫迈,上录音!”

“好勒!”

张炫迈咧嘴一笑,把刚才的录音放了出来。

录音中,马秀芝的态度那叫一个不可一世。

特别是那句:拿两千块出来,我就把手机还给你们如何?

被张炫迈反反复复播放了三遍。

林河轻笑一声:“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林河指着马秀芝道:“手机被她盗窃,我这个失主找上门来。”

“她不但不肯归还手机,反而还明目张胆的对我索要赎金。”

“这位女士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虽然我并未交付这两千块,但是鉴于她主观上的勒索意图和言语表现,这已经构成了勒索罪。”

“只不过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并没有得逞,她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叫勒索未遂,对于未遂犯,可比照既遂犯减轻一定的法律责任。”

“现在,我要求你们警方以盗窃和勒索的罪名,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不知道,这位警官你是否同意我的说法?”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