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266章 这个操作……很正常(1 / 2)

加入书签

林河说完,目光落在台上三位法官的身上。

徐建青三人对视一眼,他说的好有道理啊,原告郑浩的行为,的确是有些不正常。

林河继续道:“真相只有一个。”

“事发之后,我方当事人常遇春赔偿了郑浩人民币合计三万六千元,郑浩出具了一份谅解书。”

“这就表示着,双方都不再追究对方的责任,这件事情已经结束了。”

“而前段时间,郑浩又找到常遇春,希望后者再支付他十万块钱,否则就要向法院起诉。”

“对方的行为已经涉嫌敲诈勒索了,我的当事人常遇春自然拒绝了他这一无理要求。”

“因此,这件事情才会再次拿到法庭上讨论。”

“我希望三位法官同志能够结合整件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对我的当事人常遇春作出一个合情合理的裁判。”

闻言,三位法官对视一眼,目光交汇,皆是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

被告律师这个要求,好像的确不过分哈。

咚!

“被告方所讲述的事实我们已经了解。”

听闻此后,林河微松一口气。

现在看来,三位法官同志已经在考虑自己的意见了。

不然,这会儿应该是继续让自己答辩,而不是请原告方发言。

在众人目光的注视下,周元起身道:“被告律师说常遇春向派出所投案,请问这点可有证据?”

林河轻轻点头:“自然是有的。”

接下来,林河拿出派出所接警记录的复印件,让书记员呈交给法官。

法官看过之后,又将复印件转给了原告一方。

周元看着手中的这份带有向阳路派出所印章的复印件,久久没有说话。

这个律师有料啊,居然还事先让常遇春去了派出所。

这一招,有点妙啊!

本来就是轻伤,再加上被告方有自首的倾向,现在这个情况,只怕法院也是偏向他们那边了吧。

被告方所提出的四个无罪辩护观点,他现在一个都没有办法反驳。

谁让在这件事情中,郑浩本就是过错方呢。

直到现在,他才发现,自己小看了对面的那个年轻人。

玛德,人不大,辩论观点倒是挺犀利的。

四个辩论观点,几乎是每一个都抓住了整件事情的要害。

咚!

徐建青见对方不说话,再次敲锤提醒:“请问原告方,是否有新的观点提出,或者是要被告一方的观点进行辩驳。”

周元闻言,先是看了一旁的郑浩一眼,这才微微摇头:“法官大人,我方暂时没有新的观点提出。”

“不过,我还是想说,无论有什么情由,都不能掩盖被告人故意伤害的事实。”

“就算是他有自首归案的意愿,也不能弥补对我的当事人郑浩的伤害。”

“希望三位法官能够依法判案。”

事到如今,也只能再次阐明常遇春在本案中的犯罪事实。

希望法官能够以法为正,以情为辅,对本案宣判了。

只是,话音刚落,就见林河站起身道:“为什么不能弥补对郑浩的伤害?”

“怎么没有弥补对郑浩的伤害?”

“刚才我已经说过了,事情发生后,我的当事人常遇春已经对郑浩赔偿了三万六千元,且后者已经出具了一份谅解书。”

“难道这三万六千元不能弥补对郑浩的伤害吗?”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