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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8章 该不会自己又要被卖了吧(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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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个说法,林河笑了。

银行监控有死角?

这话说出来鬼都不信吧。

但凡是国内一家正规银行,那摄像头的数量,比情侣酒店的监控还要多。

要不是国家法律不允许,银行都能在厕所里安装监控。

你说行长办公室没有监控,这就有点搞笑了。

不过对方以这个借口搪塞,林河也懒得去掰扯了。

自己提出了桑红玲有不在场证明,且对面又拿不出有力证据来推倒这个证明,如何断案,想必台上的心里自然有杆秤。

然而,就在林河刚松一口气的时候,对面的程文耀又出招了。

“被告方律师提出己方当事人当时在万州,有不在场证明,但我方同样也有被告桑红玲借款署名。”

“到底是谁在说假话,这点我们暂时不议。”

“但是根据江州银行提供的资金流向证明,这笔230万元的借款,的确是汇入了桑红玲女士的账户。”

“这一点,被告方又该如何解释?”

钱进了桑红玲的户头?

林河听到这句话的第一反应:卧槽。

该不会自己又要被卖了吧。

连忙将目光看向一旁的桑红玲,在他目光的注视下,桑红玲彤同样也是一脸懵逼,“林律师,这件事我也不知道啊。”

“你知道,我和高大春是夫妻关系,他手里有我的银行卡,这很正常的。”

这个解释,虽然听上去很合理。

但此刻,林河心中也有一丝怀疑。

这……该不会桑红玲夫妻给江州银行下的套的。

丈夫去借钱,借钱之后玩消失,目的就是为了骗取银行方230万的贷款。

银行找不到人,然后就起诉妻子……

要是这样的话,自己帮桑红玲胜诉,那岂不是就等于助纣为虐了。

不行,不能这么搞,法律虽好,但也不能滥用。

【叮,是否要对桑红玲使用技能心灵探测?】

“是!”

林河毫不犹豫的回道,他还真怕这是桑红利夫妻的套路。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自己再帮桑红玲赢了官司,那跟诈骗罪的帮助犯有什么区别?

说实话,这还是林河的律师生涯中,第一次对自己的当事人产生怀疑,释放心灵探测这个技能。

脑海中一幅又一幅陌生的画面生成,林河有些吃力的接受着无数画面。

好在……桑红玲的夫妻关系好像真的跟他形容的那般,两人已经好多年没有主动来往了,而关于江州银行两百多万的借款,她还真不知情。

这桑红玲,还真是遇上渣男了。

得到这个结果反馈,林河微松一口气。

不然,他都真不想将这场庭审进行下去了。

赢……助纣为虐,帮助桑红玲夫妻诈骗江州银行的贷款。

输……英名尽失,狂徒张三的威名毁于一旦。

唉……偶像包袱太重,也很难搞啊。

对面,程文耀早就已经给等的急不可耐了,“被告律师,请你解释对我刚才提出的观点作出解释!”

林河回过神来,淡淡的扫了对面一眼,眸中有着些许红光溢出。

就是这么一个眼神,却是让程文耀如遭雷击。

额头冷汗暴流,无力瘫坐在椅子上。

卧槽!

这眼神……也太吓人了吧。

玛德,刚才太心急了。

高台之上,金瑞达看到程文耀的窘状,忍不住心中一乐。

怎么样,虎比了吧。

没看到我这个主审法官都在台上安静的等待着,你这个律师着什么急?

想要三哥把你送进去,直接说啊。

说不定三哥心情好,会满足你这个要求。

法庭上,一个眼神,就能吓得对面律师噤若寒蝉。

除了我三哥,也是没谁了。

林河思索片刻,轻声道:“法官同志,对于高大春和桑红玲的关系,我刚才已经解释过了。”

“他们曾经是夫妻关系,一方手中有另一方的银行卡,这不足为奇。”

“我方刚才已经提供过,借款当日,桑红玲女士有不在江城的证明。”

“所以,仅凭一张银行卡,并不能证明桑红玲女士有过借款行为。”

“当然,原告方同样也可以认为这是一场有预谋的,骗贷行为。”

“如果这样,他们可以拿出过硬的证据,去公安机关报案,而不是仅凭着一个虚假的签名和一笔银行转账来要求我的当事人来承担这笔债务。”

呃!

这下,轮到金瑞达纠结了。

这场官司,原告主张230万的借款,是由桑红玲与其丈夫一同欠下的,且拿出了当时两人共同签下的借款协议,而且,资金的流向最终要到了桑红玲的银行卡中。

从这点上来看,银行主张让桑红玲还款,是没有一点毛病的。

而被告呢,提出借款合同上,自己的署名是丈夫高大春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的,而且,又拿出了证据,证明自己当时并不在江城,根本无法无法签署借款合同。

因此,银行主张让自己承担这230万的债务以及利息,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她说的好像也很有道理啊。

最重要的是,被告方的代理律师是张三,金瑞达实在没有勇气判定让被告偿还这笔债务。

咚!

纠结片刻,金瑞达再次敲了敲小锤子,道:“请问原告方,是否还有证据证明,或者是支持己方的观点?”

“法官大人,我方……”

然而,他的话还没说完,法庭的大门被人推开,走进来的是一位中年女性。

场内众人都是有些莫名其妙的看着这人,只有桑红玲一脸惊喜,小声的对林河道:“林律师,这是我找来的证人。”

“她是我的同事,当时学校派出的教师进修名单中,我们两个是一起的。”

“她可以证明,我在学习期间,全程都是待在万州的。”

林河闻言,有些责备的看了一眼桑红玲。

有证人你不早说啊,害我白白跟对方掰扯了半天。

刚刚,林河还考虑着,如果双方拿出的证据都不足以造成碾压性优势的话,今天这场庭审应该很难出结果的。

这样的话,就只能让桑红玲拿着借款合同的复印件,找一家权威的机构去鉴定笔迹了。

现在看来,倒是不用这么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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