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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4节 小妻子力驳凶猛御史(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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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之祥无令擅离防地,并且在江陵府私自逗留一旬的事儿,被四川路及京湖的监察官员上奏朝廷,让京城的文官们很兴奋!

他们犹如猴子般地上窜下跳,到处串通一气。

宋朝监察官员除了朝廷的御史台之外,还在地方上施行三级行政区划,最高一级是路级(相当于省级),最多的时候在神宗元丰改制时有二十三路之多;次级为府州军监级;最低一级是县级,负责监督各级官员。

孟之祥的级别高,地方无法处置,那就上奏到朝廷。

呵呵,御史台正等着他呢!

殿中侍御史章炎,正言李昂英,监察御史黄师雍齐齐出手,搏击孟之祥!

御史们论孟之祥飞扬跋扈,已成藩镇之势!

其目无君父,心无国法,他身居要职,牵一发而动全身,居然敢未经朝廷及上司的允许,擅作主张,自行离开防地,若鞑靼人再临时,三军无主,导致四川丢失,生灵涂炭,其罪大焉!

之所以肆无忌惮,乃自恃为青居军之主,功劳大焉。

并且,孟氏善于经营,收入财货众,不靠朝廷军资。

长此以往,必成唐末藩镇之势,当以严惩,以儆效尤!

弹劾的奏疏中,以李昂英尤为激烈,他字俊明,号文溪,广东番禺人,受业理学大家崔与之(这人牛,曾八辞参加政事,十三辞右丞相)门下,主修《春秋》,南宋福庆二年(1226年),他考中进士一甲第三名探花,非同小可!

今年不到半百岁数(1201年出生),正是年富力弹的时候,猛烈抨击孟之祥的骄纵之姿,毫不留情!

看他的弹章,实在是过分,就连枢密使赵葵看了,都觉得很无语。

李昂英认为必须因孟之祥无法无天于朝廷而斩首,他列了四项理由说明为什么应当处孟之祥极刑。他说:“孟之祥乃归正人,初学无术,滥得时名,偶得异功,遂叨显职!”

接着说孟之祥年少得到高位后,心中膨胀,眼中无君,心中无法!

再就是皇帝对他宽容已久,比如孟之祥任职禁军时,家仆纵马损坏百姓水田,官家只是下旨训斥,放他一马不知恩!

再有孟之祥曾携小妾在钱塘县观潮时指使牙兵殴打当地书生,官家只要他闭门读读《郭子仪传》,赔偿书生损失而已。

官家对孟之祥宽容若此,冀其改过自新,但是孟之祥拒不从命。

他一意孤行,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将来那还得了!

最后,虽然孟之祥所作所为名为孝道,实际上乃是借口,以他所在位置行此等事务,对全国全军影响甚大,万一其余官员效仿,则置国家法度于何地?

李昂英慨然道:“臣叨预执法,职在纠察,罪有不容,岂敢苟止?伏望陛下断自天衷,特行典宪,非特沮乖慝之气,抑亦奋忠良之心,好恶既明,风俗自革!”

此疏一上,御史们人人振奋,争相弹劾孟之祥,绝对不能宽容他!

而作为军务上该管的上司,枢密院主事的赵葵道貌岸然,说孟之祥擅离职守是为了孝道,事出有因,但自古以来“忠孝两难全”,忠为上,孝为下,因此此举不可原谅!

朝堂沸腾,文官们力争不用孟之祥上疏自辩,就直接给孟之祥定罪。

就算不能够将他彻底拿下,降职也好!

比如去掉他的四川安抚制置副使和顺庆府诸军都统制这两个差遣,则他有如老虎去掉了爪牙,将来为患也不烈了。

这两个职位极其重要,不得不说御史们的打击十分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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