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获得金条(1 / 2)
前世沐时笙见过这个宋佳佳,她的大学生活,吃穿用度基本上全是靠男人养的,为数不多的空窗期,就会跟着董小瑜一起在她这里蹭吃蹭喝。最可恶的是,当初棉花糖被方正抓住,正是她向董小瑜告得密,因此还分了一整条狗腿。
沐时笙至今还记得,她大口咀嚼着狗肉津津有味的样子,看向宋佳佳的眼神也变得阴冷。
男人看出来沐时笙眼神中的攻击性,沉声喝斥:
“看什么看!再看老子把你眼珠子挖出来。”
沉浸在新包喜悦中的宋佳佳抬眼一瞟,认出了沐时笙:“你不是董小瑜的表姐吗?”
男人问:“你认得她。”
“她是我闺蜜的表姐。”宋佳佳回答,一双眼睛打量着沐时笙身后的背包,不怀好意地加重了语气,“我听董小瑜说她家条件很好,住在市里房价最高的别墅区……”
“哦?”
男人的眼中闪烁着贪婪的光芒,身体像楼梯中间挪了挪,挡住沐时笙的去路。
“你身后背包里是什么东西?掏出来看看,”
宋佳佳有男人壮胆,甚至直接走上前,伸手去拽沐时笙肩上的背包带,嘴角露出欣喜的、志在必得的笑。早就听董小瑜说过,沐时笙家里有的是钱,这次丧尸爆发,她肯定要带着值钱的东西逃跑,那个不显眼的背包里,说不定就有价值连城的首饰珠宝,甚至一块块金条。
宋佳佳没有意识到,她视若珍宝的珠宝首饰将在未来一文不值,而取而代之的将是超市里随处可见的食物和水。为了活命,人们可以为了一个发霉的馒头大打出手。
“你干什么?!”
祁川一把捏住了宋佳佳的手腕。
“哎呀~小帅哥,你捏得人家好痛。”
“你做什么?”男人眉毛一立,“你一个大老爷们儿,难道还想打女人不成?”
“啊!”
祁川没有打她,沐时笙却伸手勾在宋佳佳圆形的耳环上用力向下一拉,她的耳垂被拉得豁了口,鲜血直流。
“大老爷们儿打女人不成,女人打女人总要错。”
沐时笙将手中已经变形的耳环,嫌弃的扔到男人面前,冷冷的说:
“好狗不挡路,闪开!”
“臭娘们你找死!”
男人感受到沐时笙的挑衅,瞬间忘了自己刚刚说的男人不能打女人,撸起袖子就要上前教训她,没想到沐时笙翻转手中的剔骨刀,一刀划上了男人的脸上,在他的脸颊上留下一道将近6厘米的伤疤。
“杀人啦!”宋佳佳跟着这个男人有一段日子,知道他是会社会的,手段向来狠,也亲眼目睹了他打人的名场面,但是万万没想到沐时笙竟然二话不说上来直接动刀子,就算是混混也没有那么豪横的,等下捂住嘴尖叫,“报警,我要立刻报警,让警察来抓你们,持械伤人,你等着坐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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