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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歌神与明星小狼狗(番外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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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恶不作,极致的恶人,一个彻彻底底的疯子。

这就是我——裴钰。

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父母恩爱,我是裴家最受宠的小少爷。

但是这个家里却有一个非常讨厌的人,我们经常针锋相对。

我记得他会抢夺我的糖果,他会在父亲看不到的时候恶狠狠的威胁我。

但是我并不怕他,反而利用我单纯的外表欺骗爸爸,让他恶狠狠的训斥他。

我一直都很讨厌他,我想要赶走他,这样我的妈妈就不会伤心了。

虽然我并没有成功。

在我四岁那年,他带我去游乐园玩,他说要给我买冰激凌,我没有吃过,很是期待冰激凌是什么味道。

然而我等了很久,从天亮到日落西山。

也就是这一天,我的生活彻彻底底被改变,我被一个人贩子强拉硬拽的带走了。

我被卖给了一个赌鬼家里,我的养母是个生性懦弱却又很温柔的人。

那个男人很爱赌博,从不工作,养母身体不好,经常赚的一点点的钱全被他拿去挥霍一空。

由以前的锦衣玉食到现在的食不果腹,就连一碗普通的白粥我都觉得好香。

我想过逃跑,每次都会被那个男人抓回来,换来的就是一次又一次的毒打。

有一次,他喝醉酒了,把所有脾气都发在养母身上,我上去阻拦,被他扯着头发往墙上猛砸,一脸的血,很疼很疼,也就是那时,我眉尾处的伤口就留下来了。

那时候,大脑里的恨意达到顶峰,我恨裴锦歌丢下我,恨他为什么不回来!

这种跌入地狱般的生活并没有停止。

在我八岁那年,养父因为赌博欠下很多钱,被人砍下一只手,回来对养母大发脾气。

他们吵的很凶很凶。

我被养母藏在床下。

她告诉我,不管发生什么,都不要出来。

我亲眼看到,那个男人脸上的表情就像是恶魔一样,手拿着菜刀。

那还冒着汩汩鲜血的头颅就这样滚落到离我不到一米远。

我害怕的蜷缩在一起,我怕他会发现我,把我也给杀了。

我不能死,我还要回去报仇,我还要亲自手刃了裴锦歌,才能补偿我受下的那么多痛苦。

然,他还是发现我了。

他把我从床下扯出来,然后往地上狠狠一摔。

我以为他会杀了我,然,他没有杀我。

他看着那具身体,走到厨房,拿来砧板还有斧子。

他就当着我的面,像是砍猪骨头一样剁成一块块。

煮成了一锅香气扑鼻的肉。

他扯着我,按着我的脑袋,按在还散发着热气的锅上,语气恶狠狠的让我把这锅肉吃了。

因为他知道,只要我吃了,这样我就不会去揭发他。

我疯狂挣扎。

“我不吃。”

他恶狠狠的告诉我,“不吃,老子把你一起杀了,反正老子也不想养个赔钱货。”

我强忍着恶心一口一口吃了,胃里翻江倒海的难受,胃酸在翻滚,几乎要把胃吐出来,但我还是把那一锅肉给吃完了。

那种肉的滋味在我的大脑里挥之不去。

我一边厌恶一边又上瘾。

直到一次,我看到一个手拿大铁锤的男人一下下的把一个人砸成肉泥。

我亲眼看到了一个鲜活的人变成了一地肉泥,甚至是他死前恐惧的表情。

深红色的血液高高溅起,混合着肉沫。

那种血腥又异常漂亮的画面,在我的大脑里形成一种炸裂的快感。

原来,杀人也可以成为一门艺术。

我将自己伪装的听话又可爱。

神不知鬼不觉的杀死了那个男人。

煮成了一锅美食。

然后,我吃了。

即使是吃到恶心,吐,我还是继续吃。

同时,那天晚上见到的血腥画面没有在我的大脑里消失,而是更加深刻。

精心锻造的大铁锤。

它才不是犯罪工具。

嘘,这可是我的宝贝。

我喜欢玩游戏,喜欢把那些面露恐惧的人砸碎,或者是吃进肚子里。

我吃过很多r肉,但是呢,总是感觉差了那么点感觉。

接下来,就是哥哥了呀!

有什么比把厌恶至极的人吃进肚子里还要更有趣的事情呢?

不知道,你再次见到我会是什么表情呢?

我很期待。

时隔十二年,我再次回到了这个熟悉的地方。

我一眼就认出来了那个背影臃肿的男人就是时隔十二年前的他。

我看着他倒在地上,我走上前。

他看到我,很明显惊讶了一瞬。

我勾起了嘴角,笑的纯良无害的和他做自我介绍。

心里同时响起了自我介绍,我的食物。

我并没有一回来就要把他杀了。

而是,继续伪装下去。

我甚至让他看到了我杀人的样子,我知道他躲在石头后面。

既然他喜欢,那我可要好好表演了。

我亲自挑选的礼物,希望你能够喜欢呢。

在电脑后面,我亲眼看到了他强装镇定的表情。

呀,已经开始害怕了!

我想要他在被我抓起来的时候露出恐惧表情,并且不自禁的说出一句。

“哦原来是我的弟弟。”

光是想想,我就已经兴奋的要发疯了。

然而,我却忘了。

情深不寿,慧极必伤。

只要遇到就会必败的绝杀。

——那就是这世间最美好同时也最苦涩的爱。

是的,当我意识到这种不正常的情愫的时候。

我的确是有那么一瞬间觉得我肯定是病了。

不然,我怎么可能爱上自己的食物呢,何况还是我最讨厌的食物。

明明该恨他的,是他设计丢下我,让我离开了自己的亲生父母,颠沛流离十多年。

是他,让我从锦衣玉食的裴家小少爷成为一个食不果腹的下等人,

是他,让我从天堂跌入地狱,任人欺辱,轻贱。

可我偏偏爱上了他。

是在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他有一双明亮清澈的眼眸,很漂亮,像是一汪清泉。

他的手很温暖,握住了就再也不想松开。

在医院里,那个不经意的吻,他脸颊上的肌肤真的很柔软细腻,像是牛奶,香甜可口。

心跳明显加速,我以为是兴奋的,原来一切都有迹可循。

更疑惑的是,明明我是想要他受重伤,比如超市里那次吊灯,三楼上掉落的花盆,然,身体却抢先一步,为他挡住了。

我猜想,应该是不想食物有任何损害吧。

否则,影响到了口感那就得不偿失了。

一种名为嫉妒的情感席卷了我的理智。

我讨厌那个男的靠近他。

他可是我的,别人,全都没有资格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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