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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第一次狩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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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份,角马的生命之徒已经出了内毕罗,余白没能目睹那震撼的迁徒场景,多少有点点遗憾,但他知道,只要自己还在大草原待着,以后机会应该多的是,所以他也没有打算追逐而去。

相反,他还要跟角马群反着走!

因为角马群同样伴随着大量的食肉猛兽,跟它们避开可以让自己这个零级猎人更加安全,有较多的发育空间,毕竟一两只狮子他或许不怕,但五六只,七八只呢?

余白自认为能一拳打死一头牛,但前提是牛不动。

所以,要是被狮群围住,以他现在的实力,九成是要凉凉的,反正大草原不缺吃的,饿不了他一人一狗,没必要揪着角马群不放,哪里安全走哪里最好。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角马群的迁徒同样吸引了大量游客,他们什么长枪大炮都有,万一他被拍到就很不好了。

一个跟着两百万动物大迁徒的野人,非常具有新闻价值,余白可不想暴露身份被抓回去,毕竟不久后,他还将会成为失踪人口。

车是大中午抛的,一路磕磕碰碰走了三四个小时路程,时不时还碰上鬣狗、猎豹等凶猛食肉动物,从刚开始的兴奋到枯燥,警惕到劳累,眼看太阳已经西落,余白觉得该找个安全地方,狩猎准备晚饭了。

周围渺无人迹,余白跑到一个小土丘上极目四望,发现正南方数里外有一棵金合欢树,当即决定,今晚睡觉的地方就是那了。

金合欢树和猴面包树都是大草原标志性的植物,是草原上绿色的‘救助站’,不过两者生长在不同的海拔高度,植物特性也不相同。

快步跑过数里路,把背囊放在三米多高的树杈上,余白又借助合欢树的高度,辅以他的目力,很快就发现几百米外有数只瞪羚,于是抄起弓箭就跑了过去。

据之前了解,余白知道动物大迁徙分为前中后三军,打头阵的是三十多万匹野斑马,紧跟其后的是超过百五十万头的角马,垫后的则是五十万只瞪羚。因为斑马喜食高层新草,中层嫩草正好是角马的食物,而底层短草便是个头矮小瞪羚的美味。

如今迁徒大部队已经走远,但落后的小群部队也不在少数,还有不少喜欢捡漏的凶猛食肉动物。

猎豹喜欢隐藏偷袭,余白不知道眼前的几只瞪羚有没有被盯上,所以想速战速决。

悄悄潜伏到瞪羚七八十米外的长草处,余白示意黑虎绕去对面,想着射中后不死就让它拦截,这家伙一路上小动物欺负了不少,却没对身高体长和自己差不多的瞪羚出过嘴,得到命令后颇为兴奋,伏低身子就快速蹿了出去,搞出的动静差点把瞪羚吓走。

瞪羚有三只,两只短角母瞪羚,一只则是无角幼崽瞪羚,余白秉着优良传统不能浪费的道理,觉得小的就够吃了,于是对着幼崽瞪羚拉弓瞄准。

三秒后,发现距离有点远,余白撤回动作,决定再潜伏靠近二三十米,到自己最佳射程再出手。

于是,刚还鄙夷黑虎动静大的余白,自己动起来动静丝毫不小,好不容易来到瞪羚身后六十米处,就再也无法前进了,否则会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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