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0章 技术授权,比亚笛的无奈(第3更)(1 / 2)
当汪传福发出拜访邀请时,郝强已经开始思考可能的合作方向。
超级锂电池的研发成果是郝强手中的王牌,他暂时不想公开,也不便透露。
目前,未来科技集团已经切断了比亚笛自主研发高性能磷酸铁锂电池的路径,使得比亚笛只能选择购买成品或寻求技术合作,如技术授权或技术买断。
郝强曾考虑过通过技术授权的股权交换方式入股比亚笛。
按照前世的发展轨迹,十几年时间里,比亚笛的股价涨幅约为二十倍,这个回报率还算不错,只是周期较长。
有趣的是,受到未来科技集团的影响,比亚笛未来的市值可能无法达到前世的水平。
目前,比亚笛的市值约为300亿港元,比未来科技集团公布进入新能源汽车时跌了10左右,其中汪传福持股比例在28-30之间。
不过,即便汪传福对股权交换持赞同态度,其他股东未必会同意。
除了股权交换入股,还有很多种技术授权收费方式,比如一次性费用、特许权使用费、年费、交叉许可、最低销量保证、阶梯式费率等,以及以上收费方式的混合模式。
每种模式都有其优缺点,需要根据双方的利益和长期战略进行权衡。
郝强装作沉思片刻,然后回答道:“是的,我们的磷酸铁锂电池包的能量密度确实已经达到你所说的水平,甚至超过了。
技术授权是可以的,不知汪总想以什么方式进行合作?”
汪传福脸上露出喜悦的神色,说道:“非常感谢郝总。我们倾向于特许权使用费或年费的方式,当然,希望价格能够合理。”
特许权使用费通常在成品销售额的1-10之间,具体比例取决于行业特性、技术先进性、竞争情况和技术价值。
这里的销售额指的是电池包的售价,而非整车价格。
这个售价,如果比亚笛卖给其它汽车厂家,那就是电池包的出厂价,且不能低于未来科技集团的出厂定价;
如果是自销汽车,那就是电池包的终端售价,要比出厂价高。
郝强略想一下,说道:“汪总,费用可能会比较高,我怕你们难以接受。”
汪传福显得很有诚意:“没关系,郝总直说无妨,如果合适我们就合作。”
郝强点头,开始阐述条件:“我的方案是:如果是独家授权,电池包售价的5作为技术授权费,这包括技术服务和培训费用,直到正常投产。
投产后的后续培训和其他技术服务,我们可以另行商议,这些都是小问题。”
除了比亚笛大量生产磷酸铁锂电池,其他同行的产能并不大。
而三元锂电池,郝强还不打算授权,要不价格就非常高,让别人承担不起。
他接着补充道:“三年内必须正式投产,且投产后年产能不得低于2gwh。
如果年产能超过10gwh,超出部分的费率为电池包售价的45,费用按季度结算。
另外,首付签字费为五千万元,这笔费用可在量产后抵扣技术授权费。”
郝强在心里快速计算了一下:按照未来科技集团的定价标准,每度电的电池出厂价为833元。
这意味着1gwh的电池产能将产生4165万元的技术授权费。
假如每辆新能源车的电池容量为50度电,那每辆车将需要支付20825元的锂电池技术授权费,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其实,技术授权费只是整个合作中的一部分而已。
既然使用未来科技集团的技术,那最好买相应的生产设备。
一套年产2gwh的设备,报价3个亿,未来科技集团净赚一个亿。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