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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4章 合同五年为一期(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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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其他邦国部落的通商贸易需求最早也得等到明年才能得到满足了。

这样看来,安条克三世断腿断臂倒也不算亏,塞琉古国的通商利益获取比其他邦国部落最少也早一年。

“只是,大秦二世皇帝陛下,这份通商贸易合同的有效期怎么才五年?以我等来看,通商贸易合同的有效期是不是可以再长点儿?”

“不用再改,在朕看来,每五年为一期是较合理的,在通商贸易和外聘工匠的帮助下,诸邦国部落五年后应该不会再像五年前一样。”其实是嬴宏不能保证诸邦国部落还能有几个五年。

“而且随着大秦帝国的各种商品的产量提高或下降,又有诸邦国部落对商品需求的数量和种类的转变,通商贸易的商品种类和价格也是会变的。”

“此外还要考虑到诸邦国部落内的稳定情况,总之,每五年为一期是较合适的。”

既然说到外聘工匠的事了,也要再说一下有关大秦帝国向诸邦国部落派遣工匠的合同。

派遣、聘请工匠的合同与通商贸易合同不同,派遣、聘请工匠合同是诸邦国部落使团和大秦帝国中央外交部并大秦帝国中央工业部商定拟成的。

派遣、聘请工匠合同中明确写出了诸邦国部落是要向大秦帝国聘请哪方面技术的工匠,大秦帝国会向哪一邦国部落派遣哪方面技术的工匠。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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