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1961章 论罪处刑(2 / 2)

加入书签

法院大楼外面非常热闹,有被倒吊着正吐面条的,有被吊在高高的杆子上晒太阳的,有正被百姓们暴打的,还有牙齿或者指甲被拔掉后正歇着的。

正对着法院大楼大门的是执行砍头的地方。

因为案子有大有小,有繁有简,有些小案子开两次庭就审完结案了。

这样的小案子也基本都是市、镇一级的没有其他案件牵连的贪腐案,两审一用刑就能结案。

今天正好就有结案行刑的,这边的这几个正倒吊着吐面条的贪腐官吏和旁边那几个被吊着晒太阳的豪族地主正好得见。

不过围观的百姓们就要比这几个搞行为艺术的激动兴奋的多了,因为正要被砍头的那十几个死刑犯围观的百姓们都认得,都是围观的百姓们亲自押来的市、镇一级的官吏。

按治贪腐律法,贪污超过三十公斤粮食或五公斤肉或等价物资的罪犯就要执行砍头死刑,贪污超过五十公斤粮食或八公斤肉或等价物资的罪犯就要执行剐刑死刑,且死刑罪犯的妻儿子女都要发配到骊山修皇陵。

被发配者无权获得食物和水的补给,并且二十四小时不允许休息,直到累死。

怎么说呢,嬴宏还是爱惜人力的,要不然也不会重启刑役,而且嬴宏也已经很收敛了,没斩死刑罪犯的三族就已经很仁慈了。

并且嬴宏制定的治贪腐律法的标准也已经很高了,只有贪污超过三十公斤粮食或五公斤肉或等价物资的罪犯才会被执行死刑。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