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水利局炸窝(1 / 2)
(二百二十四)
强卫兵的堂妹强琳琳在水利局四平八稳地上着班,算是“沉寂”了好长一段时间,也让强卫兵的“后院”难得地消停了一段好长的时间。
但随着今年市水利局迎来了一批应届毕业生,这种平静似乎又很快就要被打破了。
说起来强琳琳所在的水利局也算得上一个公务员编制内的吃香部门。但这几年招聘新人却是越来越少了。这里面是有原因的,一是水利局的编制本身太过庞杂,离退休员工的负担日益沉重,对外的人员需求也就相对少;二是基于以上的原因,想进来的人门槛自然就越来越高了。
这不,今年就只招录了区区的两个人:一个是水利局张局长的公子张扬,一个是财政局毛局长的女儿毛人凤。而他(她)俩“显赫”的背景是身在水利局的大多数员工所不知道的,包括强琳琳在内。
所以,当其中的一个小伙子出现在强琳琳的面前总是显得有点兴奋喜形于色的时候,“心无旁骛”的强琳琳根本上就没拿正眼瞧上一瞧。
其实,这个小伙子就是张局长的公子张扬。
也可能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吧,张扬自打进水利局的第一天起,就“一厢情愿”地跟对他不来电的强琳琳单方面对上了眼。
遭遇强琳琳的冷遇是一直占有心理优势的张扬始料不及的。但这不仅没有让他“知难而退”,反而更加激发了他不服输的斗志。
正所谓: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是觉得它好。
对于张扬而言,似乎“征服”强琳琳比上班工作干出点名堂更能让他产生成就感。
而强琳琳则觉得这个频频对自己“放电”的小青年,只不过是想玩弄自己的已经没有感情可支出的感情而已。因为她觉得自己的身上并没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而且最要命的是,自己还比这个小青年整整大了六岁!
但当强琳琳无意中得知对自己“一往情深”小青年张扬实际上就是张局长的儿子的时候,她突然一下子就“想通”了,甚至觉得之前张扬对自己的“死缠烂打”好象已经也没有那么地令人讨厌了。
强琳琳陡然间施放出来的“信号”,很快就被“情有独钟”的张扬“捕捉”到了。
于是俩年轻人开始交往了,于是俩年轻人的交往开始频密了起来,“干柴烈火”地升温之快连一直“旁站”着以为只是玩玩而已并不在意的当事之一的张扬之老爸张局长都“叹为观止”。
确切地说,形影不离地同居一起的强琳琳和张扬俩人甚至没来及考虑是否结婚和生孩子,就未婚先孕产下一枚婴儿来。
张扬与强琳琳的故事如此荒诞不经,作为领导也好,长辈也罢,张局长纵使气得七窍生烟却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因为虽说自己的儿子就是主角,但这一狗血剧情发展到哪一步,他几乎每次都是最后一个才知道的。
新鲜感过后,张扬马上暴露出年轻人不善于过日子和耐不住“一根树上吊死”的寂寞。他开始有意无意地尝试着或暗或明地与其他女孩子进行交往。
这让眼里揉不得一点沙的强琳琳大失所望,也大为光火。
吵架,没完没了的吵架,便成了他(她)们俩接下来的日常生活的主题。
最终一切在几个月后张扬与强琳琳的亲热过程中被咬断“命根”而划上了句号。
当然,怒不可遏的张扬也不好惹的,一纸诉讼,将自己眼中曾经的女神送上了法庭。
这种狗血剧般的情节,强卫兵是在法庭接案时才得知的。但一切已成事实,自己也无可奈何,毕竟是他(她)们俩人之间的感情纠纷。当然案子到了法院,自己作为强琳琳的亲属,也只好申请回避。
很快,法院经过审查就搞清楚了基本的情况:自2012年3月,张扬与强琳琳俩人认识后迅速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并于2013年7月非婚生育了一个儿子。
而2013年9月3日晚上10点多钟,强琳琳在本市开发区住所(系张扬购买的婚房)内,在与张扬亲热过程中,因突然想起之前张扬多次与多名陌生女子“纠缠不清”的恶心场景,一气之下愤然一口咬断了张扬的“命根”。
张扬受伤后被闻讯赶来的亲朋好友及时送到医院救治,同时还报了警。
忙了一天的张局长还是在晚上回来才得知这一不幸的消息的,所以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别人,而是强卫兵;所以第一时间就“气急败坏”地打电话给强卫兵“兴师问罪”。
强卫兵接到电话后,脑袋嗡的一声就大了。
妈呀!这算是怎么回事啊?!自己还以为堂妹恋爱了,“消停”了,自己这边太平了,没想到居然整出这么大的动静来!
强卫兵撂下电话,一路疯赶赶到了沉寂得自己快要忘记的这个“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堂妹强琳琳的住所。
强卫兵本来一肚子的鬼火想一来就发泄在强琳琳的身上,但看到她正满面愁容地抱着儿子正准备出门就医时,心一下子就软了。
与此同时,接案后的110公安民警也正好把电话打到了当事人强琳琳的手机上。
已经打的前往医院的强琳琳似乎早有心里准备,看到110的来电,竟心平气和地说:
“不好意思,我现在正带小孩在市一医院看病。”
110公安民警也算人性,赶到市一医院后硬是等到强琳琳带小孩把病看完,才将她连小孩一起带回局里协助“调查”。
与此同时,经过治疗后的张扬,很快就接受了司法鉴定。
最终的结论是:损伤为器官缺失,损伤程度为轻伤,符合八级伤残。
2013年10月10日,滨江市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强琳琳犯故意伤害罪起诉至开发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强琳琳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公民身体,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扬则要求强琳琳赔偿医疗费等2万余元。
庭审中,没有聘请任何律师来为自己辩护的强琳琳在强卫兵夫妇的陪同下,认罪态度极好,基本上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没有任何异议,但却强调该案是事出有因的。
首先,强琳琳自2012年3月开始与被害人认识后,两人一直保持有性关系,并随后生育了一子。自己原本已经将感情全部放在被害人的身上,但没有得到应有的合法夫妻名分。而案发时自己并不愿意与对方亲热。
其次,小孩出生后一直由强琳琳自己照顾着,而小孩却不幸地患有先天性支气管炎,需要有人进行长期地细心照顾,直至长大成人有自理能力。
基于这些事实,所以强琳琳希望自己能早日回到小孩身边,并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2013年11月,强琳琳与张扬的这段官司与感情均在强卫兵的“悉心”调节下得到了双方都较为“满意”的结果。
冷静后的张扬撤销了对强琳琳的指控,同时也与她切断了有名无实的夫妻关系,小孩归强琳琳抚养。张扬有随时看望儿子的权利,但前提是每个月得支持一千元的生活费。
至于强琳琳,虽然在水利局已经名声狼藉,但张局长念在孙子的份上,仍旧“力排众议”地为其保留了编制。只不过是放在水利局大厅里当一个可有可无的闲人养着而已。
一切“尘埃落定”,张扬和强琳琳各自过起了“井水不犯河水”的日子。
在感情上栽了大跟斗的张扬从此对女人失去了“兴趣”,开始把目光转向仕途上来,而按自己的老爸张局长的“规划”迟早会一步步“爬”上来的;而经此一变的强琳琳在单位一下了成了“边缘人”,上班时间除了玩玩电脑打发时间,其他的时间基本上都耗在了动不动就咳嗽不止的儿子身上。
一切似乎就这样定格了,但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却改变了这一切!
强琳琳死也不会忘记的,那是2014年五一节后的周末下午三点。
一般小周末的下午这个时间段水利局有个不成文的“习惯”:三点钟局长副局长开始走了,三点半钟科长、副科长开始走了,四点钟左右基本人就走的差不多了。
看到办公室及大厅里已经人走楼空,强琳琳意识到又到了自己一天最快乐的时光,即“随心所欲”玩电脑的时候了。
之前强琳琳为了打发时间,就一直在笔记本电脑里下载许多自己喜欢看的韩剧什么的,并拿出来在这个时间段进行观看。
说实在话,象强琳琳这样的一个闲人,就算是平时在上班期间也没什么事。只是碍于经常有客户来往不好意思被人看到而已。当然还有一个“重要”的考虑就是预防哪天有领导突击检查。这要是万一被查到了,都是孩子爷爷的“安排”,打个招呼没有不“不看尊面看佛面”睁一眼闭一眼的,但是自己的面子上总归不好看呗,所以强琳琳才一直没有拿出下载的东西来观看的。
这个时候才四点刚过的样子,强琳琳却明显感觉到外面天黑了,大厅里很是沉闷。这是天要下大雨的前兆啊。
果然没过多久,就见外面天空一亮,几道闪电划过,轰隆隆的雷声便接踵而至。随即豆粒大的雨点就像断了线的珍珠乒乒乓乓从黑色的天幕中倾泻而下。
下雨了,下大雨了,哗啦啦的雨柱顺着大厅外的屋檐飞快地流了下来,空气中顿时夹杂着一丝凉爽的水气味道。
这种“节奏”,雨一旦下下来,屋子里的人就会感觉比之前舒服多了。当然,外面的光线却是一直暗淡得很啊。
(二百二十五)
强琳琳觉得盯着桌上的笔记本电脑有些刺眼,尽管大厅里也有日光灯。
强琳琳左顾右盼地想整点办法来“改善”一下用眼的环境,猛一抬头看见了大厅里新装的大型电子屏正来回单调地显示着“欢迎光临!”的字样。
对呀,这么大的电子屏不是可以跟自己桌子上的电脑对接的么?不用也是浪费嘛,反正现在也没人了,用起来那样自己看起来又舒服又不刺眼,该多好啊!
强琳琳马上试图将电脑与大厅的电子屏连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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