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年代文里冒领恩情的女炮灰53(1 / 2)
姜月舒看着她没说话,心里想得却是,赵雪还真是能让东西凭空消失,这样一来就很难查出真相了。
看方若瑶一直盯着自己,姜月舒笑了笑解释。
“你这样想也没错。但是你再想想刚刚他们婆媳俩吵架的样子,赵雪刚才回怼的时候说了好几次让陆母拿出证据来,说得极为笃定自信,而陆母的话虽然听起来有些道理,但没有证据,仅靠猜测、排除又能如何?”
方若瑶皱着眉头思忖,若有所思。
“好像确实是这样,难道真的是冤枉赵雪了?她没有偷钱?”
这话说出来方若瑶自己都不信,她惊疑不定地凑近姜月舒。
“不能吧,我怎么感觉钱就是她偷得呢。我跟你说,姜姜,你还记得上次文昊给我还钱的事吗?那次文昊钱不够,他可是直接拉了赵雪过来的,让赵雪给了一百五才凑够了钱的!你说这得多好的关系啊,能替人还这么多钱?赵雪当时那不情愿的模样,肯定也不是借给文昊的,肯定是她欠了文昊那么多钱,文昊才拉着她去还的。”
“姜姜!”方若瑶小声惊呼,“你说赵雪得多大脸才能直接要了文昊一百五十块啊,两人还不是对象关系,她都有胆子收陌生男同志那么多钱了,偷钱这事也不稀奇啊,光看她平日里装出来的那模样,谁能猜得到啊!所以,我就是怀疑钱是她偷的!”
姜月舒认同地点点头,
“但这毕竟是我们的怀疑,赵雪刚才的表现可比上次去派出所还要镇定的,明显是不怕的。要真是她偷的,要么这钱她藏在了一个非常隐蔽的地方,谁也查不到,要么她已经毫无痕迹地花了,反正肯定是没留痕迹的。”
方若瑶顿了顿,猛然想起了什么,眼前一亮。
“也是,但不是还有那种特殊的审讯人员吗?”
方若瑶还记得上次耍流氓一案中,镇上派出所可是和上面申请了特殊人员来审讯呢,那个李朋当时可是什么都招了的啊!
要是再来一次这样的审讯,赵雪指定什么都会招了的。
姜月舒却觉得不乐观,“这次跟那次还不一样。之前那次可不只是一个案子,里面还牵扯着一桩命案呢,上面又特别重视。可这次呢,充其量就是个放大了的家庭矛盾纠纷案,影响不大,很大可能申请不到特殊人员下来审讯的。”
除非陆建军插手其中,强硬申请,且还要做好被特殊审讯过的人员出现精神失常的情况。
这样的话,一个妻子一个母亲,谁会冒这样的险呢?
所以姜月舒觉得,估计这次很大可能是查不出那彩礼钱去哪了的,毕竟赵雪还有一个空间可以保存赃物且不被发现的。
方若瑶恍然地点了点头,又有些着急,“那怎么办?这样岂不是便宜赵雪了?她这人是不是有毛病啊,整天见不得人好啊,对外人坏,对自家人竟然也这样?哪有这么自私的啊!”
姜月舒摇头,“不知道,就看陆母愿不愿意找她儿子了,她儿子肯定是信她的,自然会想办法调解。”
见方若瑶仍然一副愁眉不展的模样,姜月舒拍了拍她的肩膀,“别想了,人总是要吃点教训才会成长的,人家还有儿子呢,也不可怜,咱快回去吃饭了!”
方若瑶点点头,两人手挽着手离开。
姜月舒刚走出两步后却猛地回过头来,看向了那道渐行渐远的背影。
没看错的话,那应该是......文昊。
这个方向......是要去镇上?
方若瑶见姜月舒停下,连忙走过来喊她。
“姜姜,你怎么不走了?”
姜月舒朝着四周还在交头接耳的人群看去,问了一个毫不相干的问题。
“瑶瑶,你说知青点的知青是不是都不爱看热闹啊?”
方若瑶“啊”了一声,思忖着,“不,只是爱看知青点的热闹,至于村子里的,他们可不爱看。”
“我刚才好像看见文昊了。”姜月舒语气平静道。
“谁?文昊?不可能吧!他上次刚丢那么大的脸,哪敢凑到人堆里晃——难道说,是因为赵雪吗?”
方若瑶下意识反驳,转念想到今日这次争端的主人公之一后又摸着下巴若有所思。
自从出了文昊“指鹿为马”式的修拖拉机一事后,他的名声可是臭极了。
这样一番明晃晃忽悠村里人、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张冠李戴的行为顺利让他一朝出名了,他的事迹成了村里人新鲜的谈资,引得众人一边嘲笑一边愤怒,他也一跃成为了杏花村村民最讨厌的知青了。
不管是不会还是不愿意都行啊,可关键是文昊这样忽悠人,岂不是将他们一个个的都当成傻子一般,简直是欺人太甚。
都这样了,文昊怎么还敢凑到这接受众人的指指点点啊!
“不会吧,难道他爱赵雪爱得脸都不要了?”方若瑶震惊地张大嘴巴,“不管咋说,上次修拖拉机的事一开始还是赵雪拖他下水的,而且赵雪也都结婚了?总不能他还想破坏军婚吧?”
“这也不对啊,这样的话他那次咋还逼着赵雪还钱呢?难道爱情就是这么捉摸不定吗......”方若瑶喃喃自语。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姜月舒听到这话时,脑海已飞速自发地将各种丝丝缕缕串联起来,思绪逐渐变得清晰起来。
究竟是发生了什么才会让刚丢了大脸受到所有村民排斥的文昊冒着被大家喷死的危险来到了这里?
是因为对赵雪的爱吗?
不,显然不是。
就像方若瑶所说的那样,若是他爱赵雪的话,当初还钱时也不会直接逼着赵雪去还了。
那是因为什么呢,好奇?害怕?担心?
排除好奇,那就只剩下害怕和担心了。
害怕偷彩礼钱的事暴露,担心被人发现?
莫非陆家丢的这彩礼钱和文昊有关系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