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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章 满汉全席(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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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虽然听说过满汉全席的大名,但洪天宝却也没有吃过,这时候进到维尔家族的饭厅一看,也有些愣神。

这是一个巨大空旷的饭厅,中间是一张蓝色水晶打造的圆桌,是可以转动的那种。上面是一个巨大的水晶吊灯,光芒四射,令人迷眼。其实这原来是一张金子打造的长桌,但不适合摆满汉全席,所以先搬走了。

边上还有一张更大的镶着各色宝石的圆桌,上面摆满了菜,估计不下百样,但每一盘量都不是很多,不然一张桌子怎可能摆得下?

洪天宝还不知道,满汉全席,满清宫廷盛宴。既有宫廷菜肴之特色,又有地方风味之精华;突出满族菜点特殊风味,烧烤、火锅、涮锅几乎不可缺少的菜点,同时又展示了汉族烹调的特色,扒、炸、炒、熘、烧等兼备,实乃中华菜系文化的瑰宝和最高境界。

满汉全席原是清代宫廷中举办宴会时满人和汉人合做的一种全席。满汉全席上菜一般起码一百零八种(南菜54道和北菜54道)。满汉全席菜式有咸有甜,有荤有素,取材广泛,用料精细,山珍海味无所不包。

这种空前奢华的宴食分为六种,分别是:蒙古亲王潘宴、廷臣宴、万寿宴、千叟宴、九白宴跟节令宴。

其中最著名的可能就是万寿宴跟千叟宴。

万寿宴是清朝帝王的寿诞宴,也是内廷的大宴之一。后妃王公,文武百官,无不以进寿献寿礼为荣。其间名食美馔不可胜数。如遇大寿,则庆典更为隆重盛大,系派专人专司。衣物首饰,装潢陈设,乐舞宴饮一应俱全。光绪二十年十月初十日慈禧六十大寿,于光绪十八年就颁布上谕。寿日前月余,筵宴即已开始。仅事前江.西烧造的绘有万寿无疆字样和吉祥喜庆图案的各种釉彩碗、碟、盘等瓷器,就达二万九千一百七十余件。整个庆典耗费白银近一千万两,在华国历史上是空前的。

而千叟宴始于康熙。盛于乾隆时期,是清宫中的规模最大,与宴者最多的盛大御宴。康熙五十二年在阳春园第一次举行千人大宴,玄烨帝席赋《千叟宴》诗一首,固得宴名。乾隆五十年于乾清宫举行千叟宴,与宴者三千人,即席用柏梁体选百联句。嘉庆元年正月再举千叟宴于宁寿宫皇极殿。与宴者三千五十六人,即席赋诗三壬余首。后人称谓千叟宴是“恩隆礼洽,为万古未有之举”。

“厉害!这么多菜,我们吃得完吗?”洪天宝看了一下,这伙人虽然不少,有近三十个人,除了洪天宝跟王子,这些都是最核心的家族成员。但面对这一桌菜,怎么对付得了?要是小霸王在场,或者还有一些悬念。

“呵呵!这是你们华国菜系文化的最高境界。以前吃过几次,的确了得。可惜,我这里的厨师还不是顶级的国厨。当初我到华国的时候,就吃过一顿由你们华国国厨做的,那才是让人叫绝。”维多奥说道。

其实,大家还没有理解,这满汉全席并不是一顿吃完的。最正宗的吃法,那是分成三天吃。

维多奥因为之前吃过几次这样的满汉全席,所以对于期间应该讲究的礼仪也熟悉,开始让人忙碌起来。

别以为西方才有那么繁杂的宴食礼仪。华国作为礼仪之邦,这方面是一点不会比其他国家弱。

满汉全席菜点精美,礼仪讲究,形成了引人注目的独特风格。

入席前,先上二对香,茶水和手碟;台面上有四鲜果、四干果、四看果和四蜜饯;入席后先上冷盘然后热炒菜、大菜。甜菜依次上桌。

“来!大家都坐下来吧!今天我们就不要管太多规矩,吃饱就行。大家举杯起筷!”维多奥作为地主,一些开场白还是得他说才行。洪天宝跟王子都是客人,不好意思先动筷子。而其他的人见老族长在场,也不能放肆。维多奥也是发现洪天宝没有正式经历过这样的宴食,所以故意这样说,免得洪天宝因为不懂里面的礼仪,而失了面子。

既然有好菜,理当配以美酒才行。洪天宝见维多奥没有用他们喜欢的红酒,而是用华国的国酒茅台。他阻止道:“今天既然大家高兴,那么我也拿出一样好酒,让大家尝尝吧!”

所有人全都愣愣地看着洪天宝,他们回忆起洪天宝好像是空手而来,连衣服等基本的行李都没有,哪来的好酒?正是这样,维多奥早就让人赶工做了几套上好的衣服。

洪天宝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但现在既然上了他的船,也没必要遮遮掩掩,迟早他们也会知道。他伸出右手,张开手掌,心念一动,一个酒坛就出现在他的手上。

这一招又将这些人震住了,其中一个十八岁左右女孩子比较灵动,歪着头问道:“这是魔术吗?”

洪天宝摇摇头,说道:“不是魔术,而是一种空间储物装备,你们应该听说过,跟你们神话里面的魔幻戒指差不多。”

众人一听,全都瞪大眼睛,最后吞了吞口水。

“呵呵!这只是一个小装备而已,你要你们努力,突破了你们所谓的亲王境界,也能使用。既然你们决定追随我,这种装备等你们到了能使用的境界,我会提供给你们,前提是你们有实力,不然给你们也是摆设。”洪天宝故意使出这一招,也是有一点小目的的。

其他人全都眼睛一亮,这种传说中的魔幻戒指谁不想要?想到这,所有人都动了努力修炼的心思。

洪天宝一连拿出五坛,拍开封泥,灵酒特有的酒香顿时充满整个饭厅。大家还未喝酒,却能感受到一阵阵清爽的感觉传入体内。所有人,包括几个不大会喝酒的下人也深深地陶醉起来。

洪天宝慢慢地往高脚玻璃杯倒入灵酒,微微粘稠的紫色液体。

西方人喝酒的确比东方人讲究很多,在别人眼里,可能就是所谓的优雅,但在洪天宝孙莫霸等人看来,那是麻烦。

想一想也觉得是这样,他们倒酒不能太满,二分之一就好,绝不会像华国人那样,来满,那才是豪爽。还有,连捉杯子的姿势也鸡蛋挑骨头一样,大拇指、中指和食指握住杯脚,小指放在杯子的底台固定。

这些自认为喝尽天下美酒的西方人,现在却是发现自己的浅陋,以前喝的所谓极品葡萄酒,跟这美酒一比,那就无异于在清水里面加一点染色剂跟白糖。

良久,维多奥才陶醉完,说道:“好酒!用贵国的一句话来说,那就是:此酒只应天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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