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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出名(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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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灰熊的危机已经解决了,但接下来几天,燕南冥还是住在凤清欢的家,没有提要回山上去的是,凤清欢也没有提出来,大家都这样自然而然相处着,没人发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就连村民们都已经习以为常,仿佛燕南冥本就该住在凤清欢家。

一直到后来,村中有人吹嘘时,将灰熊的事情传了出去,一时间,十里八乡都知道,天木村这里出了一个勇士,一个人将灰熊打死了,这件事传得沸沸扬扬,在这小小的县城里,消息本就闭塞,很少有什么大事或者谈资,基本上都是一

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一听说有人单独一个人将灰熊打死,都十分的佩服,几乎家家户户都知道。

燕南冥去集市上卖灰熊肉时,见很多人都在谈论自己,他不想引人关注,因此就连别人问自己卖的是什么肉时,他都只是答道:“猪肉。”若自己回答是熊肉,那么旁边的这些人,可能就会猜到是自己打死了灰熊,到时候肯定又避不了多生事端。

卖肉的人没有多问,他当然看出来这不是猪肉,但是不管这是什么肉,价格都比猪肉要贵,既然面前这个人了当傻子,他又何必去提醒呢?

于是“傻子”燕南冥就把熊肉卖出了猪肉价,然后没有在集市上多停留,直接回了天木村。

回到天木村的路上,燕南冥知道自己不能再在这里待下去了,他不希望自己受到太多的关注。

过去那么多年,有太多的人都时刻的盯着他,他必须时刻小心翼翼,不能出任何差错,有时候他觉得很累,但是他却不得不这样。

而现在,在这天木村没有人知道他的身份,没有人计较他的过去,他不必再小心翼翼的做事,没有那么多双眼睛在明

里暗里的盯着自己,他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放松。

因此,在他未做好准备之前,他不希望有人会注意到他,关注到他,只想简简单单的以一个普通猎户的身份在这里平静的生活下去,直到,他回到从前的生活……

而现在自从灰熊一事过后,人们又开始关注到了,他虽然不再像以前那样,时时刻刻的盯着他,他也不需要那么小心翼翼,担心自己行差踏错,但是,他还是希望在自己做好准备之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猎户。

殊不知,优秀的人不管到了哪里,都会被周围的人衬托出来,不管在任何逆境下,都能吸引众人的目光,或者说,越是逆境,越能让他们发出耀眼的光。就如同金子,哪怕是被人丢入泥潭中,浑身沾满了淤泥,脏浊不堪,也会发出耀眼的光芒,让人不顾一切的去争抢。

临行前,燕南冥向凤清欢告别:“我在此打扰的也够久了,如今灰熊已经被杀,你们也安全了,我想我也该回山上了。”

“这么着急?你的伤还没有好,不如再在山下多待两天,一个人在山上也不方便,还是等伤养好了再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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