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骂人都不带脏字!(1 / 2)
翌日,清晨。
天没亮唐小志就早早起身赶去王府,今日之事,乃大事件。
若情况允许,他将快刀斩乱麻,决出燕羽墨和白小露的夫婿人选。
虽说这两个人选都已被皇帝内定,但随着那名疑似穿越者之人的出现,谁又知道结果会是怎样?
而经昨日赛程加速的消息一传出,那四名“膏药”不出意外地回到唐小志身边,又做起了那种几乎形影不离的跟屁虫。
不过这一次,唐小志叫上了刘芒等四个“火枪手”,也是时刻守在他身边。
火枪手的腰间,自然是隐藏四把已经压好火药上膛的火铳...
燕文轩在他身边摆了四个反贼眼线,而他也为这四个眼线安排四名杀手!
来到王府。
后院那处阔达十亩有余的花园中,已被搭起了一个巨大的舞台。
舞台之下,数百张桌椅围成一个圆圈,四处披红挂彩,尽显气派豪华,规格标准极高,宫侍成群,热闹非凡。
无数受邀的朝廷要员和幽都贵胄正在依次入场,王府门庭络绎不绝,全城同庆三日,一幕繁华。
唐小志趁着同上茅厕的间隙,暂时借口摆脱了那四个眼线的跟随,边放水边对马户吩咐道:“大会一旦开始,就命人把九狼山那十几个奸细给绑了,给我暗中送到别苑去。别给他们瞎参合,应飘飘的脑子是不好使吗?仅凭这十几个小山贼就想行刺?真是天真可爱!她自己不来,倒是想让自己的手下人来送死?”
马户微微一笑,并未发表自己的看法,只是应了一声是。
说完,二人也不多废话,收紧裤腰带,便离开了茅厕区。
殊不知,就在两人前脚刚走,后脚从隔壁的一个厕格中就走出一人。
此人络腮胡,板正高挑的身材,束高发髻,看起来已人至中年。
但观其眉宇间,除去粗眉乱胡之外的肌肤,却显得圆润嫩滑,完全不像是一个单纯的粗糙汉子。
即便像个汉子,也是近乎于那种略带阴柔的“软汉”。
那人走出来,一脸不悦地望向唐小志离去的背影,竟扭捏着一跺脚,小声腹诽道:“你脑子才不好使!你脑子里都是浆糊、豆腐!哼,谁说我不来?今日,我就要砍了狗皇帝的脑子!”
“不过...算你有点良心。还知道将我那些手下支开,也...不枉我与你一夜之情。至于我...没有弟兄们的策应,即便顺利砍了皇帝的脑子,也毫无生路可言。罢了...他们日后若跟了你,也算是有了依靠...”
她幽幽自语着,眼中闪过了一眸落寞。
回到舞台处。
随着“当”的一声铜锣响,宣告着招亲大会三十强决赛的开始。
赵、李两位主持人上台主持,同样是一场激情澎湃的暖场话后,在接下来长达五分钟的时间里,这二货都在念广告词。
“本次大会由威武大圣仁德孝礼皇帝主办,礼部、户部监制,清水县清水河商社承办,幽都王氏商行,李家鼎春楼协办。特约鸣谢孙氏钱庄对本会的友情支持。”
“大会采取分组淘汰制,由清水河商社社长唐小志担任总导师,后起大儒马户,前金科探花郎孙钰,以及英俊潇洒的周成龙公子担任小组导师,联合为您倾情进献。”
“感谢二月红牌月事布,为本会独家冠名。”
“二月红,三月春,四月晓红春。二月红牌月事布,女性知音,谨防侧漏,天葵至宝。”
“...”
如此盛事,唐小志肯定不会放过大好的广告机会。
片刻后。
轮到导师进场环节,舞台上装着四个木制的转椅,马户三人的位置靠前,作为总导师的唐小志则坐在身后那张最大的转椅上。
“接下来,请诸位欣赏由我们总导师亲自作词作曲,清水县第一美女凌志玲,导师马户为你带来的歌舞---《夫妻双双把家还》。希望在座的诸位才俊,今日能有所斩获,抱得美人归,从此扶摇直上。”
主持人高亢的声音传来。
婉转的曲调声起,七八名身段妖娆的舞女上场,翩翩起舞。
“树上的鸟儿成双对,绿水青山带笑颜...”
一曲经典的黄梅戏,悠扬乐起。
马户算是出尽了风头,这货虽长得像驴,却有着一副令人恭维的戏腔,与清水县第一美女凌志玲那清灵的嗓音搭配,倒是相得益彰。
全场的气氛,在一段应景的歌舞中逐渐高涨,欢呼声此起彼伏。
歌舞过后,便是真正的甄选环节。
但毫无疑问,入围者都已内定。
对此,唐小志并没有提起多大的兴趣,乃至于到三十进十的赛程结束,也只是仅仅转腚两次。
而能让他稍微注意的,便是士族子弟中那两位高门公子,南宫凌云和秦红雪。
午后,随着十强选手的决出,中间有大约两个时辰的休息时间。
最终的入围名单,正如唐小志之前定下的。
马户那个组别,只有胡秀才一人入选。
周成龙的人数最多,但除了王、李两家商贾之外,其余人都是他们请来的陪衬,会在十进三的赛程中刷掉。
孙钰领衔的士族子弟,也就只有南宫凌云和秦红雪。
当然,唐小志对此也并不上心,他此时最关心的,是那位至今仍未露面的疑似穿越者,也是献上《将进酒》之人。
此人会以什么样的身份出现,献诗参赛又是什么目的?
休息的间隙。
在后院一座高起七八米的塔楼之上,皇帝燕云天一身龙袍,负手而立,幽幽看着宾客和会场工作人员散去,转而去布置今晚的晚宴会厅。
入夜以后,便会举行一场宴会式的十强赛,并最终确认燕羽墨和白小露的夫君人选。
皇帝身后,此时站满了人。
太师白凌风,太傅司徒雅,六部尚书,以及众多从受邀从京城赶到的达官贵人,都悉数在场。
可谓阵仗空前。
一身红衣凤袍的燕羽墨,今日看起来格外的尊贵高雅,那张三六十度无死角的精致面容,以及姣好有致的身材,几乎能令所有雄性动物垂涎,美得不可方物。
“父皇,那狗...唐小志草草了事,颇有怠慢的嫌疑。您快下旨将其治罪!”
大王如今对唐小志恨之入骨,根本不放过任何可以针对他的机会。她本想说“狗贼”,但念及此时众多大臣在场,便及时改了称呼。
意识到唐小志有意加快进程,将原本计划持续半个月的赛程压缩到一天内完成,不免出言“问罪”道。
皇帝却摆手笑道:“哎!这怎能说是怠慢呢?正所谓去其糟糠,取其精华。赛程啰嗦繁琐,反倒会令人失去兴趣。迅捷而紧凑,方能引人关注。他此举已得到朕的同意,何罪之有?”
“可是父皇...他只是在甄选本王君上的人选,却对白小露的夫君人选只字不提,岂非是在渎职?”
“你不知道吗?为了尽量的压缩赛程,唐小志化繁就简,已经将你二人的甄选事宜合二为一。白小露的夫君人选不必决出十强,只需有人在会上当场写出一首与《夜记梦》想媲美的诗词,经由朕、太师以及太傅商讨定夺后,便是最终决胜者。”
“那本王呢?”
“你...你的君上人选,自然是由朕决定。此人必定要是文武双全,才思敏捷之辈,才可配得上朕的女儿啊。”
“父皇...”
燕羽墨闻言,还想说些什么,但被燕云天抬手打断。
燕云天笑着,转身看向身后的白凌风和白小露,接道:“对此,白太师和露儿可有意见?”
白凌风一脸慈眉善目,向前一步,恭敬道:“微臣没有意见,全凭陛下安排...”
但话没说完,就被身旁的白小露打断:“启禀陛下,臣女有意见。”
燕云天颇感意外之色,“哦?露儿有何意见?”
“臣女想改改规则!”
“改规则?这...如何改?”
“陛下,臣女献上的这首《夜记梦》乃一首悲情悼亡诗,按理说,不便出现在大王招亲这样的喜庆场合。臣女斗胆,想借用大王海选会上的那首《将进酒》作为比对诗。只要有人能写出与之媲美的词句,则不论老弱贵贱,臣女皆嫁!”
此言一出。
不仅令皇帝眉头更深,就连在场的众人也不由一愕,相互小声议论起来。
一些今日刚刚抵达幽都,还未见过《将进酒》和《夜记梦》的人私下窃语:
“《夜记梦》是何人所写?为何本官此前未曾听闻?”
“大王招亲乃本朝一大喜事,若《夜记梦》真是一首悼亡诗,那么即便是再如何上佳,也不宜此时彰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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