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同居了(1 / 2)
叶晚心隔天带着一对熊猫眼去公司,昨晚她一夜难以入眠,好笑的是她还喝了那一碗安神汤!
她拿着文件,有些晕乎乎的去找楚琛。
在他办公室门口,准备敲门的时候听到他在里面跟人说话。
“才这么几天,帝都的项目全部被姓霍那混蛋截断了?”楚琛声音凝重。
“是啊,霍家那位已经下令全面封1杀楚氏一切项目,大小姐之前在那边做起来的那些项目同样被……被截了。”汇报的人道。
楚琛手指敲打桌面:“霍行铮这混球还真是个狠人,下手太特么快了。”
“晚心要和别人结婚,他恼羞成怒直接搞楚氏,心胸狭窄到了极限,好在晚心彻底摆脱了他。”
“那……帝都的公司怎么办?”
楚琛想了想后道:“不管了,实在应付不了,楚氏就退出帝都市场,世界市场那么大,我们不一定要和霍行铮那狗东西争一块地盘。”
他这话音才落,叶晚心直接推开办公室的门进去了。
“不行!我不同意!”她立即反对。
楚琛惊诧的转头看向她:“你都听到了?”
叶晚心几步走到办公桌前,把手里的文件拍到桌上:“我好不容易在帝都打下的江山,你说放弃就放弃?”那她之前的辛苦算什么?
楚琛耸耸肩,有些无奈道:“你也听到了,现在霍行铮跟个疯子一样在帝都围剿楚氏的项目,他一心要对付楚氏,那里他是地头蛇,我们很难跟他斗。”
“再难也要斗,我马上回帝都,我去应战!”她倒要看看霍行铮现在有多疯。
“你?只怕你去不了……”
“你不用管老楚,只要我想去谁都阻止不了我。”
“这么说,你又想偷偷溜走?”楚琛看穿她的心思。
“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去了那边,老楚要生气就生气,反正他也不管我的感受,只想逼我结婚。”
叶晚心不可能让自己的心血被霍行铮全部夺走,也不可能一直在这里待着让老爹逼婚。
楚琛没什么意见:“你的自由你做主,我只愿你去了帝都,老楚不要气到晕过去。”
没想到他这话音才落,门口那边有一道声音响起:“不会,只要我和晚心一起去帝都,楚伯父不会生气。”
办公室里兄妹两人都转头,傅星洲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那里。
他一脸抱歉的走进去:“不好意思,我刚才想敲门的,但还是听到你们的话了。”
这已经不是重点,关键是他刚才说要去帝都?
叶晚心立即看着他问道:“你刚说那话是认真的?你要和我一起去帝都?”
傅星州对她点个头,微笑道:“嗯,我这次回来想把傅家的产业打进帝都,毕竟在这华国,在帝都站稳了脚跟才算成功。”
楚琛则是道:“你也要去帝都分一杯羹?”他摇摇头:“这帝都的市场更难占有了。”
傅星洲笑了笑:“不难。”
他的目光转到叶晚心身上:“你们两家可以联合,这样的话在帝都夺取项目就没那么难了。”
叶晚心还没说什么,楚琛就一拍桌子道:“没错,我们两家强强联合,在帝都哪里还用怕霍行铮发疯围剿?”
叶晚心蹙眉,下意识要拒绝,可傅星州说:“晚心,你已经在帝都站了脚跟,接下来你得带带我。”
他停顿一下又说:“到时候我会跟楚伯父说明情况,我们一起在帝都打拼,他不会不高兴。”
他后面这句话彻底让叶晚心动摇,他说的没错,只要他开口跟老楚说,老楚铁定一万个同意。
他们一起打拼事业,听到这话老楚睡觉都要笑醒了。
还真如叶晚心所料,傅星洲亲自跟老楚说了这件事后,他一点反对的意思都没有,还笑呵呵的表示同意。
叶晚心看到他对傅星州那笑脸,真想建议他不要找傅星洲做女婿,直接做儿子多好?
但这话她不会说出来,不然在这个节骨眼上,老楚生气不让她走就麻烦了。
隔天,叶晚心便和傅星州一起飞向帝都。
他们抵达帝都的时间是晚上,傅星洲在这边还没安排好住处,原本打算去住酒店,叶晚心只好请他到她的别墅住。
她在帝都的别墅算是大的,里面的房间够多。
傅星洲没有拒绝,主动跟她走了。
深夜的霍氏集团,员工们早就下班离开公司,只有总裁办的灯还亮着。
他们的总裁最近比工作狂还工作狂,甚至吃住都在集团里。
一天二十四小时,有二十二小时他在工作。
身为总裁特助的韩泽,现在是二十四小时都陪在他身边。
这会,变成工作狂魔的boss还在工作。
韩泽深吸一口气后走进去:“霍总,刚刚接到消息,机场那边看到了晚心小姐的身影。”
霍行铮签字的笔一顿,漆黑的眸里冷芒一闪:“是吗?她终于忍不住回来了?”
韩泽在心里暗道,您出手那么狠,几乎把楚氏在帝都的项目赶尽杀绝了,这还不能把人逼回来吗?
韩泽接着汇报:“除了看到晚心小姐,她身边还有……”
“还有谁?”男人的语气冷冷。
“她的未婚夫……傅家那位大少。”
韩泽明显感觉到,他这话才说出来,对面的工作狂魔身上一股骇人冷意发射出来。
霍行铮薄唇冷勾:“呵……是吗?怕不是对手,还把未婚夫一起带过来了?”
他继续在文件上签字:“好啊,那他们两个一起来,到时候他们一起滚出帝都,也算是我成全他们。”
韩泽不想吐槽他此刻的猖狂,汇报最后一个消息:“晚心小姐和傅少一起回了她在帝都的别墅,他们应该开始……同居了。”
同居!?
这两个字在霍行铮脑子里重重一击。
他脸色一瞬间阴沉下去,连眉目都阴翳不已:“叶晚心还没和他结婚就迫不及待同居?她还真是不要一点脸!”
韩泽低垂着头,人家都是未婚夫妻了,同居不是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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